一纸认养协议掩护崇明27栋非法“庄园”

06.08.2014  17:29
 
  • □崇明新光村的一片树林里可谓别有洞天:不但藏着大批豪华别墅,还有亲水平台,甚至树屋。
  • □一条小路,一直延伸至木屋门前。
  • □小楼外修有木桥等设施 晨报记者 肖允
  • □3层高的木屋小楼藏身树林深处
  •  □小楼附近的树林里暗藏着监控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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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要向违建宣战,来我们村看看吧,这里有全上海最严重、最夸张的违建,共有几十幢别墅,都是私人建的,为了建别墅,他们砍了树,还毁了田。”这是孙建(化名)向晨报夏令热线爆料时讲的第一句话。

      孙建所说的地方位于崇明县新河镇新光村,几年前,这里的乡野林间建起一幢幢豪华的小木楼,因藏在茂林中,被居民称为“林庄”。由于周边树林被铁丝网分片围了起来,“林庄”也成了“绝对”的私人领地。

      记者发现,“林庄”业主敢在此大兴土木,凭的仅仅是一份“林地认养协议”。同时,这些建在农耕地上的“林庄”,并未获取任何审批手续,且3年前就被相关部门定性为“非法占地”,要求拆除。然而,3年过去了,“林庄”数量不但没少,还在不断增加。

       树林全被铁丝网圈隔起来

      孙建是崇明县新河镇新光村人。跟许多崇明的年轻辈一样,几年前,他选择到外地打拼,除过年过节,平时难得回老家一趟。在孙建的记忆里,老家村庄除了农田就是树林、果园,村旁还有一条河——北横引河。“那时跟村里同龄人一起,在树林抓抓鸟,摘摘果,下河抓抓鱼”,确实留下了许多美好的童年回忆,但是,“现在这里全变了”。

      上个月,孙建回到老家,发现村子周围的环境发生巨变。“树林全被铁丝网分隔围了起来,别墅盖在密林深处,靠近河边,走在路上如果不是特别留意,根本发现不了里面的天地。

      在孙建的想法中,如果是开发商将村里附近的地进行开发建别墅,那应该是统一规划,但奇怪的是,这些别墅的建造各式各样,而且全是户主自己找人搭建。由于长年不回家,不明实情的孙建向村里的老人了解了情况。

      村里的老人告诉孙建,树林现在全变成私人的了,而且还能随便盖房子,有人举报过,有人来查过,也有人说这些都是违法建筑,还罚过钱,去年有几幢还真拆了,但更多的依然屹立。“几年前还是农田、树林,什么时候砍树毁田建房变得这么容易了?如果真是违建别墅,为什么没人拆,我们想知道真实情况。

       茂林遮目,家家都装探头

      新河镇新光村位于崇明岛中部,记者驱车来到北横引河的东平大桥时,虽然孙建曾告知许多木屋均临河而建,但记者站在桥上观察时,仅能远远看到河边有几座亲水平台,除此之外就是一片树林。

      孙建随后在电话中指引记者继续沿新江路前行至新光村路,在路口,记者看到一个空置的小木屋岗亭,旁边立着一块石碑,上书“新光林家乐”字样。沿新光村路继续往前,宽约5米的道路两边是成片的八九米高的大树,树林的边沿被人装上了高约2米的绿色铁丝网。

      记者发现,除了将道路与树林隔开的铁丝网外,林间同样装有铁丝网,分片分隔开来。每片分隔开的树林,对应在路边安装有宽约3米的铁门,大多数的铁门上都有链锁锁死。每道铁门背后,均修有一条宽约2.5米的水泥小路,一直延伸至树林深处。

      在长约2.5公里的新光村路上,左右两侧的林区一共被分隔成87个片区,每个片区面积少的约600平方米,大的超过1000平方米,但由于树木茂密,站在道路中间,根本无法看到树林的深处是否存在建筑物。

      记者注意到,在每幢“林庄”的周围,及靠近公路的铁丝网附近,户主均安装有监控探头,在屋子周边行走,几乎都在监控范围内。

       别墅不叫别墅,叫“林庄

      从没有上锁的A14号往林子走约80米,林中出现了一条约20米宽的中空地带,一眼望去,整排的木屋小楼,每幢间隔数十米。首先跳入记者眼中的,是一幢3层高木屋,主体建筑约150平方米,红色琉璃瓦顶,木质外墙,还带有户外平台及小院花园。一层离地面高约1米,小楼底部均建在水泥柱地基上。小楼正面,一条10米长的小道直通河边亲水平台,整个格局充满欧式风情。

      当记者向村民陈阿姨了解这些建在树林深处的别墅时,陈阿姨纠正了记者的叫法,“这些不叫别墅,他们喜欢叫‘林庄’,那些业主也喜欢别人叫他们‘庄主’。

      至于这片树林里到底建了多少幢“林庄”,陈阿姨称从没认真数过,但肯定不少于20幢,其中还有一大部分建在公路对面的B区。

      记者来到B区,同样是宽几十米的中空地带,“林庄”占地面积更大,其中B12号超过500平方米,除主体二层半高的建筑外,还修起了木桥、茅草屋、水池、小亭等。“林庄”的间隔也更大,有的达上百米。

      走访过程中,记者共敲了10余幢“林庄”的门,屋内均没人应答,其中在A14号,透过一楼的玻璃窗户,可以看到屋内装饰豪华、家电齐全,连玻璃窗户上也很少有灰尘。记者随后逐一清点,A区加B区,共计建有27幢林庄。

       [对话]

      村民:搞“林家乐”根本就是借口

      丁老伯在新光村已居住了近30年,原来是附近农场的一名农民。在他的记忆里,这片位于新光村路两侧的土地,以前全部是农田。“当时这条路也很小,一直到河边,全都种着水稻和蔬菜。后来收成不好了,也曾荒废过很长一段时间。”丁老伯说,直至2003年、2004年左右,为增加绿化面积,有部分土地种上了树木,几年下来,这里已变成一片茂密的树林。

      “从2009年底开始,先是有人修路,本来以为是好事,但接着树林就被人用铁丝网给围了起来,并有人开始砍伐、移植树木,清地盘,建房子。”陈阿姨也是新光村的老居民,说起这些“林庄”,她显得有些激动。“这些树长大不容易,2010年时,不知道砍了多少,就是为了腾出地来给他们建房子。”看到树林被砍,村民们曾向镇里及相关部门投诉过,但没人管。

      “当时有人曾解释称,要在这里开发搞旅游,所以才造了这么多房子。”丁老伯说,事后村民发现,根本就跟旅游开发没有一点关系,周一至周五,这边几乎没什么人来,但一到周末,这里就会变得很热闹。“来的都是好车,主要是户主来度假或带朋友来玩的。烧烤、钓鱼什么都有,房子里装修非常豪华,比五星级宾馆还好,有时音乐声音还开得很大。基本上都是他们自娱自乐,我们这边很少有游客或陌生人来,也没听说他们对外营业。

      陈阿姨及村民孙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这些“林庄”开建之时,也曾听到想将此处开发成“林家乐”,以拉动观光旅游的说法。“所谓‘林家乐’根本就是个借口,房子建好都几年了,其他什么设施都没有,只看到他们户主在自己家里躲着乐,这里原来是农田,在上面建房子根本就是违法建筑。”孙先生说,“林庄”其实就是这些“庄主”的私人“领地”。

       业主:大家都有数,就是自己用

      蒋先生(化名)是这片林庄的“业主”之一,回想起当初变成“庄主”的经历,蒋先生称,主要是当时对方的推荐太过精彩,所以很多细节没有考虑清楚。“除去每年的租金,还有个进场费2万元,每年的管理费3000元,二层楼的房子花了约150万元,我的还算一般,有的盖得更大,装修更豪华,花了300多万元。

      据蒋先生介绍,整个搭建过程中,除了与蕃茄农庄签订了一份以“母协议”为蓝本的《林地认养协议》外,再也没有办过其他任何相关手续,也没见对方出示过如土地使用、农用地设施使用等类似证明。而且所有的建筑施工队伍,也是蕃茄农庄推荐的,对方似乎也没有提过需要相关审批手续。

      经记者了解,在这片“林庄”搭建施工的是上海融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仅凭一份林地认养协议就可以自主建房?面对记者的疑问,蒋先生坦言当初确实有点轻率,以为搭建的是木质结构的没有问题,想着可以打“擦边球”。蒋先生还透露,虽然协议写着要办“林家乐”,但私底下每位“庄主”都心里有数,这个地方建起来就是给自己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