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11.05.2018  23:18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