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1.11.2015  18: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3月26日至5月26日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巡视,同时合并巡视市监狱管理局,2015年6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主动担责,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局党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不回避、不敷衍、不疏漏,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下决心、花力气、动真格,坚决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视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传达韩正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认为,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严肃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局党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反馈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凝聚思想、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大契机,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品格的重大考验,作为必须全力以赴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账、主动担责、主动作为,坚持“新帐”、“旧账”一起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同志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为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落实。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分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分工落实,逐级延伸,形成了协同联动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局党委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7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定期会商、统筹协调和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对每个单位、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快速、高效、平衡推进。积极做好问题查处,专门成立责任追究专项工作组,驻点办公,查清事实,严肃追责,从严提出处理意见。

  (三)细化任务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统筹”的原则,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制定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无遗漏、无死角。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制定责任、制度、“举一反三”等三张清单,各整改责任单位和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人,配强力量,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二、聚焦问题,真抓实改,不折不扣完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操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整治项目不报建、规避招标问题,紧扣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问题、法定程序、会议讨论研究决策、竣工验收审计、监察意见等五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情况在全局系统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对存有廉政疑点的项目进行调查核实,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力争一揽子解决。二是严查个别项目严重超估算问题,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力戒超估算现象。三是坚决纠正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情况,纠正功能定位,组织对全系统进行清单式专项排查,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四是强化工程项目的制度化管理,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督审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招录调动亲属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主要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对违规招录、调动亲属的情况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局党委会上公开检讨。同时,局党委配合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财经管理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调查取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党委和班子成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调整班子。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免职2人、交流2人。清退违规购买的分红型商业保险资金。9月底前,所有违规购买分红型商业保险的资金清退完毕。2013年,已将原主任基金账面余额全部转为事业发展基金,用于调节年度间收支平衡。同时,规范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全面加强监管。修订下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规定办法,建立财务人员委派和交流制度,全面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人事管理,强化内控约束。严格薪酬控制,以季度为周期,要求报告薪资发放情况,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违规发放、超标发放。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车配备使用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部收回不合规配备车辆。将不合规配备车辆全部纳入清理整改范围,收归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用于公务活动。二是从制度规范上强化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修订相关制度,规定车辆使用用途,严禁公车私用。三是进一步严肃执法执勤用车纪律。调整警务用车管理权限,细化管理要求,明确执法执勤用车“七个严禁”。同时,针对基层司法所警车使用管控不严,不按规定使用、停放等问题,拟用现代化定位手段加强管理。

  2.关于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部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局系统各单位对超标办公用房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在全系统局级单位机关、正处级单位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专项行动,逐一测量面积、层层签字确认。三是开展抽查,避免落实不到位。对所属处级以上干部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抽查,对整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3.关于奖金津补贴发放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领导干部定额消费问题,已全部停止,并组织开展审计核查,清退不合理支出。同时,在局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专项工作,并层层签订清理结果认定书。二是对于违规发放疗休养费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全局系统已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管理的精神和要求,开展干警职工疗休养工作。三是对于违规购买、发放消费卡问题,对相关违规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免职、批评教育等处理,在全系统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内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突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健全党委会专题听取纪检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机制,每年2次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形势,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议廉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从制度规范上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体系。制定实施党委主体责任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一岗双责”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清单,并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用制度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通过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约谈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等途径,了解情况,提出要求,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地。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抽查。将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和纪检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抽查,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取得实效。五是以纪律刚性约束“关键点”执法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围绕法律执行、执法管理、执法问题易发等领域,加强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出台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模范遵守社会生活准则相关规定,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2.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对局系统纪检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纪检机构和队伍配备情况,全部配齐、配强纪检干部,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拓宽反映渠道,提高查信办案的力度和质量。制定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实施意见,拓宽反映渠道,强化线索处置。强化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推动,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三是制定重点领域三张清单。围绕资源、资产、资金和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权力、责任、负面三张清单,推进政务、狱务、所务等公开,提升办事透明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追责倒查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健全和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落实市司法局牵头抓总与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及时修订实施《中共上海市司法局委员会“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完善决策程序,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确保执行规范、决策科学。三是严肃议事决策纪律。加强学习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监督问责,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对干部工作中不守纪律、失密、泄密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纠正提任程序不规范情况,责令下属单位即知即改,统一规范民主推荐范围,纠正不规范做法。二是稳步推进干部交流、选配工作。在全面梳理掌握重要、关键领导岗位干部任职情况基础上,对局系统任职时间较长的处级干部进行交流,启动开展空缺岗位的干部选配工作。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形成长效。组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研究制定干部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局管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规范,以及干部交流任职、选拔任用预审备案等刚性要求。

 

  三、巩固成果,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做好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的韧劲和动力

 

  通过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紧盯不放,持续整改。今后工作中,市司法局将锲而不舍、一抓到底,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系统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上海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力度不减,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市委巡视组提供的问题线索,继续追查,绝不放过;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坚决整改到底。围绕工程建设、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财经管理等重点问题继续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防止反弹复发。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增强政治敏锐性,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细化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职责清单”,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加大党建廉建在干部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考核到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明确主责,坚守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强化履职尽责,在推进工作改革发展上下功夫。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治引领、改革推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努力建设系统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474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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