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11.05.2018  23:18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