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的通知

29.01.2018  15:47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财会〔2018〕2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方式,切实加强产品成本管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