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拟关停"私家车作专车" 沪交通委:研究地方意见

11.10.2015  06:18

原标题:私家车不改性质变专车?悬了交通部专车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网约车须为运营性质上海市交通委:抓紧研究地方贯彻意见

本版制图/蔡嵩麟

  昨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可见头版制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明确表示,在交通部的《意见》和《办法》正式出台后,上海的管理办法将与交通部保持一致。

   专车车辆性质要求有异

  日前,上海方面刚刚向“滴滴”发放全国首张网络约租车运营平台的资格证书,提出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的“上海模式”。

  尽管上海也提出了对巡游车和专车(即交通部所分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的分类管理,但对专车车辆的性质,“上海模式”并没有特别要求。符合标准的私家车,经过专车企业的审核,也可以接入到专车平台。然而,在昨天交通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专车车辆必须是运营性质。

  不仅如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滴滴在上海的试点并没有制定统一价格,同时也没有约定专车数量,在司机端如果符合标准也可以营运,“上海模式”相比交通部本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得更宽松。

  对此,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我觉得交通部的某些条文明确了相关规定,我们就按照执行;有些要求你按照地方的实际来制定管理办法。我们就在这样的框架下进行研究。我们会听取上海方方面面的意见,拿出一个可操作的办法,征得同意以后再进行贯彻落实。

  市交通委昨天还表示,将立即组织出租车企业、出租车驾驶员、网络约租车平台、相关专家等学习,抓紧研究上海的贯彻意见。待交通部的《意见》和《办法》正式颁布后,抓紧贯彻落实。

   鼓励拼车但具体措施待定

  昨日,交通部在发布会上还指出,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但专车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不得以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记者注意到,目前上海的出租车管理条例中明确,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主动招揽多名乘客拼车。

  上海市交通委说,对“拼车”如何管理,目前还需要研究很多问题,有许多管理环节需要斟酌,全盘考虑后才会有具体管理措施。

  对于上海近期出台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交通部昨天予以肯定:“杭州、北京、上海等这些地方,陆续推出了出租车改革方案。我们认为,这些方案都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各个城市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的有利探索,总体上来说符合国家层面将要出台的改革政策。

   网络约租车 车辆将有报废年限私家车或望而却步

  主要内容:

  明确网约“专车”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者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现状:

  据几大网络约车平台不完全统计,各地“专车”注册量已近千万,其中占主体的私家车主要以两种方式“标榜”自己的合法性:一是强调“共享经济”,用公益性的“合乘”“拼车”等形式立足;二是将私家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车主签约劳务公司,网络平台和乘客共同达成形式上的“四方协议”。这种运营模式下,网约“专车”责任主体难以落实、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针对专车弊端,部分地区开始改革。8日,上海市交通委率先给网约“专车”正名,向滴滴快的颁发网络约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

  专家解读:

  “行政改革主动适应‘互联网+’的时代潮流和出租车行业的现实情况,直面问题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虞明远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表示,“专车”服务是一种带有法律规避性质的商业创新,但它和出租车行业准入管制目标并无根本性冲突,且社会效果正面,应承认“专车”服务的合法性,设置准入条件是使其更完善。

  王军认为,根据意见,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约车运营就要变更车辆性质,一旦变成为营运车辆,私家车报废年限就将变化,“这会让很多私家车车主打退堂鼓,尤其对滴滴、优步等平台产生巨大影响,出租车行业也许会面临一轮大‘洗牌’。

   巡游出租车 运价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主要内容:

  对网络约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现状:

  出租车行业基本是政府定价。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出租车定价权赋予了各省区市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价格。

  由于涉及公共利益,需经过听证环节,流程往往持续很久。2015年,上海市出租汽车调价从听证到落实,前后用了9个月。西安出租车今年两次调价,前后花了近两三个月。

  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就明确表示,要“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出租车价格调整机制不够动态,太过刚性;与公共交通的比价关系也不合理,价格偏低。以北京、上海、杭州为例,地铁起步价均为3元,出租车起步价11元到13元,如果4个人出行,地铁完全谈不上价格优势。

   专家解读:

  上海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秘书长石景明表示,此次交通部明确提出政府指导价,是一大进步,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非常有利。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一位专家表示,价格根据市场适度调节比较合理,政府指导价是更为合适的创新。

  虞明远表示,出租车价格调整需要更为明确的细则。

   巡游出租车 给的哥议价权降低“份子钱

  主要内容:

  由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现状:

  “份子钱”是出租车司机向企业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称,是出租车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每天一睁眼就欠公司好几百元”,是出租车司机对高额份子钱的典型吐槽。

  而且,一些出租车公司上调“份子钱”和收费程序不规范。

  近年来,不少地区开始探索降低“份子钱”。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陈潇介绍,从2015年起,武汉不再向出租车经营者收取每年每车6400元的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平均每辆车的司机每月减负500余元。杭州9月出台的出租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今年1月1日起,实现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每月可减少司机至少400多元“份子钱”。

   专家解读:

  虞明远表示,“份子钱”与出租车司机及出租汽车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鼓励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份子钱”更加清晰透明。要鼓励探索新方式,让出租车司机掌握更多话语权、议价权,提升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

  此外,专家指出,多地探索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带动出租车“份子钱”降低的重要举措。能否真正落实,应当做好监督、检查,避免出租车公司截留“红利”。

   巡游出租车 无偿使用牌照打破经营垄断

  主要内容:

  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现状:

  在我国,出租车市场长期被看做一种可以“经营”的资源。在数量管控和公司化经营中,形成了巨大的“奶酪”。

  以义乌为例,以往经营权使用费每车每年为1万元,取消后政府直接减少财政收入千万元以上。

  出租车牌出现了“公车公营”“合作经营”“挂靠经营”等模式。其中,“挂靠经营”经营权归属个人,炒卖突出。在湖南湘潭,一辆出租车牌照最高炒到40多万元。此类现象造成一线驾驶员生存压力大,也加剧了出租车管理乱象。

  出租车经营权改革是理顺出租车行业关系的前提,各地频频“试水”。湘潭市将经营权、产权“两权合一”,个人挂靠和合作经营“两制合一”,出租车租赁者、驾驶员“两体合一”。武汉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许可期限统一为6年,许可终止后需要重新申请。

   专家解读:

  “无偿使用”打破了出租车经营垄断,动了利益的“奶酪”。“只有传统出租车规范有序了,再综合治理网络平台,才具备参照系和可行的条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孔卫国说。

  “经营权期限制意味着经营权到期需要收回并重新投放。”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说,经营权有限期使用,有利于城市管理部门对运力和占用道路情况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