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及交通枢纽等应按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09.06.2015  12:11

  电动汽车充电未来将更加方便。市交通委、市发改委、经信委、房管局昨天联合公布《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用户有自有产权车位或有租赁固定车位需要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不得设置障碍。新建住宅小区以及交通枢纽、超市卖场等则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请听报道。

  推广电动汽车,有了沪牌和补贴还不够,虽然现在上海已经有了7496个充电桩,但充电依然远不如加油那么方便,这也成为影响市民购买电动汽车的重要因素。刘先生此前一度因小区里没有充电设施而打算买汽油车,不曾想两个多月前,依威能源公司和物业合作,在小区里的公共停车位上安装了6台充电设施,供车主公用,这消除了他的后顾之忧。

  就是考虑这个问题。如果这个充电桩装的早的话,我早就买了。关键是看见这个桩了。

  但并不是所有的小区物业都和刘先生所在小区的一样,而是对充电桩进小区或多或少设置了障碍。《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物业的责任。市交通委科技信息处处长叶兴说:用户在小区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有责任全力支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不予配合的,业主投诉后,由居委会或街道或镇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第三方服务商合作共建,在住宅小区建设专用充电设施。为用户解决充电需求。

  据介绍,居民小区的充电设施电费按照居民平均电价水平执行,不执行阶梯电价,可享受峰谷电价优惠。

  《规定》还明确了电动汽车企业的责任,要求其在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充电设施。叶兴说:

  4S店,要先按照我们的规定,帮你去落实,涉及几个单位,汽车生产企业,4S店,物业都要去沟通的。所以在买车前要经过慎重考虑。

  对于新建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事业单位办公场所、P+R停车场等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同时,在加油站、道路停车位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结合用户需求,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的试点。

  所有公用、专用充电桩都将统一接入到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市级监测平台,确保运营安全。同时,推出“车易充”手机应用,方便车主查找最近的充电设施。记者了解到,本台之前报道的交大闵行校区内已停用的“僵尸充电桩”已经被剔除出该软件,建设企业已着手根据新的 技术标准对其进行改造。市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王智强表示:

  谁所有,谁改造,以前建的充电桩,基本上都是电力公司建的,普天建的,现在主要是技术的接口的问题,我们是支持他们改造的。

  以上由东广记者李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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