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市中心失火 消防队5分钟内要赶到

21.10.2014  07:17

  昨天,上海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指出,为弥补本市消防力量的不足,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基层消防安全组织这3类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将得到加强。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探索在市中心区域设立配备10-20人、1辆消防车的微小型消防站。

  按照新一轮的消防发展专项规划,上海消防力量的覆盖要达国际的先进水平,大概是灭火救援的力量原则上以5分钟到场为准。

  但目前的现实是,上海消防安全需求与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公共消防站点不足130个,年均灭火救援出警次数高达8.3万次,灭火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此外,本市一线防火监督警力不足400人,难以胜任全市1万余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近50万家一般消防安全单位监督检查任务。

  《规定》对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制度作了完善:《规定》指出,专职消防队包括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纳入市应急联动体系,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指令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建造消防业务用房,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等。

  除专职消防队外,以下5类单位和场所还应组建志愿消防队,包括轨道交通两条线以上换乘枢纽站点;三星级以上宾(旅)馆、饭店;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三级甲等医院;高度100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志愿消防队主要承担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另据会上信息,今后的上海消防规划中还将考虑在市中心设立一些微型消防站,比如有一辆消防车、10-20个人,便于在交通繁忙的时候尽快处置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