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福俊教授、傅鼎生教授被选聘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02.09.2015  11:10

8月31日,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及签约仪式在人民大厦举行。我校沈福俊教授、傅鼎生教授与其他十位知名法学专家、律师一起,从上海市市长杨雄手中接过聘任书,正式成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新要求。为推进上海的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今年5月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明确要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市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确定我校沈福俊教授、傅鼎生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叶必丰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陈治东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郑少华教授作为法学专家担任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同时,还确定了吕红兵、乔文骏、盛雷鸣、游闽键、孙志祥、张鹏峰、张毅等七位律师为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聘任仪式由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主持,杨雄市长向兼职法律顾问逐一颁发聘任书。市政府秘书长李逸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华,副主任刘平、罗培新等领导出席。(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