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贪念“拾金不昧”变敲诈勒索

10.09.2015  23:30
   

坐在看守所里的支向华一直叹着气,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悔恨不已,原本可以成为一名拾金不昧的人,却因为一时的贪念蒙蔽了双眼,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近日,支向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七月一天的晚上,支向华来到超市购物。购物结束后的支向华拎着大包小包向自己的车走去,这时他发现右前方的绿化带中有一只钱包。他打开钱包一看里面没有现金,只有一张身份证、几张银行卡和VIP卡。他站在原地环顾四周,发现并没有正在寻找钱包的人,便悄悄将钱包揣在兜里,大步离开。

回家后的支向华随即打开电脑,通过各个途径搜索到钱包主人冯辉的联系方式。看着屏幕上的电话号码,支向华脑中闪现了一个念头:既然钱包就在眼前,失主的号码也已经得到,何不利用这个机会好好“”他一顿。有了这个想法,支向华便开始实施计划。

第二天上午支向华来到了一汽车站,用候车厅的公共电话给冯辉打了电话,可电话并未接通。但他没有放弃,怀揣着的钱包就像一个“摇钱树”,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他这是一个赚钱的机会。晚上,支向华外出和朋友吃饭,饭局结束后,他想“碰碰运气”,于是用饭店旁边的公共电话联系冯辉。没有想到,这次电话接通了。支向华并没有马上问冯辉要钱,而是不断和冯辉确认着身份,还信誓旦旦说着要将钱包还给冯辉。冯辉激动不已,钱包失而复得,自己将省去了很多补办的手续。于是,冯辉在电话里不停表示感谢,并说要送些礼品以示感谢。支向华连忙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但在内心,他却打着“放长线钓大鱼”的小算盘。

这次通话,支向华以自己现在有事,还不方便把钱包拿给冯辉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晚上,支向华加了冯辉的微信,在翻阅他的资料时发觉冯辉的经济状况不错,心想这次碰到了“金财主”,敲诈2万块钱应该“小意思”。于是,支向华在微信上说让冯辉拿2万元钱交换钱包。刚刚还是“好心人”,现在却“狮子大开口”,看到支向华提出要2万元,冯辉惊呆了。冯辉心中衡量了一下,觉得自己钱包里面的东西最多值500元,就表示愿意拿1000元出来交换。但支向华坚持必须2万元否则就不还钱包了,于是,冯辉称不要钱包了。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的冯辉万万没想到,支向华开始用言语威胁冯辉,表示“如果你不想你的身份信息遍地开花的话,就乖乖拿钱出来。”冯辉担心如果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泄露,之后可能会有接二连三的麻烦事,便报了警。

两天之后,支向华见冯辉毫无动静,心急下再次用微信联系了冯辉,还将原本2万元的交换价改成了4500元。一番“讨价还价”后,冯辉同意了,并约定了交易地点。交易当天,支向华被埋伏在一旁的民警人赃俱获。支向华没有想到就因为这4500块钱断送了他的前程。千算万算,将自己算进了看守所。

检察官说案

支向华拾人钱包强制要求对方以高价赎取,此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案中的支向华触犯的不仅仅是刑法,同时也违背了社会道德。一念之差,原本可以做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可最终却可能沦为阶下囚,支向华悔恨不已,然而为时已晚,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物归原主是我们遵循的社会道德标准。切勿通过不合法的方式来试图获取利益,“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会有一份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