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情况汇报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今年5月7日,并入光明食品集团。良友集团是上海最大的从事粮食经营的国有企业集团,承担政府委托或指定的职能,为保障上海粮食安全和供给稳定服务。经营领域涵盖粮油加工、仓储物流、便利连锁、粮油贸易、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等。截止2014年末,集团共有44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3家分公司、2家直属单位,员工5469人;总资产159亿元,净资产50亿元;名列“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289位,“上海企业100强”第36位,荣获“中国百佳粮油企业”与“中国十佳粮油集团”称号。2014年,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粮油市场整体低迷的状况,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实施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转型发展,较好地完成全年主要目标和任务,集团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粮食储备与轮换任务按计划完成,在保障上海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主渠道作用。集团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6.4%。合并主营业务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利润总额1.23亿元,同比增长10.8%。
一、良友集团系统职代会运行情况及主要做法:
上海良友集团自成立以来,党政和工会深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职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建设,建立健全三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围绕职代会制度建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明确提出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措施,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主要内容,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具体实践,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构建和谐企业的迫切需要。
1、通过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职代会制度建设。集团各级党政组织切实把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行政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集团党委将厂务公开,特别是职代会制度建设纳入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作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工作中确立了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四个原则”,即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原则,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坚持企业与职工“双赢”的原则。强调了“四项主要任务”,即建立健全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健全职工民主管理网络,调动职工参与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基层各单位切实将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基本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推进厂务公开与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把厂务公开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之中,进入管理流程;二是将推进厂务公开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着力提升职工满意度,增强企业凝聚力;三是将推进厂务公开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将推进厂务公开与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相结合,强化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与职代会制度的有效整合和作用发挥;五是将推进厂务公开与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相结合,将此作为申报“文明单位”的必要条件。整个集团系统推动职代会制度建设形成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运作的工作格局。
2、通过《条例》的实施,全面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集团成立不久,工会及时筹备首届职代会,于1998年12月4日召开第一次工会代表大会暨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集团先后建立、修改完善了《关于建立集团领导与职工代表定期沟通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重大决策听取群众意见制度的意见》、《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厂务公开实施办法》、《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协商办法》等制度。
自2010年以来,为全面推进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根据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团和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职工代表培训,通过班组学习、职代会、厂务公开、网上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条例》等民主管理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对《条例》的知晓度、理解度,增强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通过学习宣传,广大职工代表充分认识到推行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建设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载体,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抓手,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从而使职工代表在思想认识上达到了高度统一,为《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集团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于2011年12月12日集团三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调整了集团职工代表的人数、结构和主席团成员的构成。同时,组织了一次全面的职代会制度检查,大力推动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制订出规范的制度文本,切实保证职代会规范运作,把职代会各项职能落到实处。基层各单位也相应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其规定。
3、通过职代会制度的有序联动,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目前,集团系统职代会制度建设已自上而下形成了分级履行、互补共促的三级职代会联动体系,实现了建制率100%。集团职代会作为系统内职工民主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顶层制度平台,有效发挥了管控规范作用,形成的决议对基层单位具有指导和督促作用,基层单位职代会形成的决议与集团职代会精神也不冲突。集团职代会关注的重点是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指导性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二级公司职代会侧重涉及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具体利益的重大事项;三级基层单位主要体现在审议决定贯穿落实上级职代会决议中涉及本职工的相关事宜上,保证了职代会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集团系统各级单位紧紧抓住职代会制度的实施,把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作为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保障,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围绕职代会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职代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载体,是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渠道,是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监督、评议等权利的主要途径,是职工发挥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
1、规范职代会制度,有效发挥职工的参政议政作用。集团牢牢把握职代会这一主渠道,对“三重一大”事项都有明确的界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市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落实领导班子决定重大事项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集团又制定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细化表》,集团和基层单位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的过程中,凡涉及企业改革、改制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提案,集团工会均提前七天下发至职工代表手中,事先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照《关于建立上海良友(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在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过程中,按照厂务公开规定将有关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主要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凡涉及企业改制、改革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如《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薪酬分配实施办法》、《员工安置办法》等,均经职代会无记名表决通过后才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集团针对改制后新建的物流、油脂集团企业及时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职代会和集体协商等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改制企业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集团各级通过职代会制度规范运作提高了职工的认可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并关注厂务公开的热情和积极性,广大职工深刻感受到个人的命运和集团的兴衰紧紧的捆在一起,由此对集团的关切意识、对管理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普遍增强。
2、努力提升职工代表综合素质,积极发挥职工参政议政效能。一是及时调整职工代表结构比例。集团工会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及时合理调整、完善职工代表结构比例,确保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充分体现职工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二是坚持职工代表培训制度。集团每年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参加各类培训,如2013年举行了《聚集正能量、开辟新航程——2013畅想中国梦》政治经济形势报告会,使职工代表能立足国家宏观层面思考良友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了解宏观经济形势、行业背景,2014年组织“与时俱进,再创新业”——国企改革历史大机遇解析的讲座,使职代表们进一步开阔了视界,提高了改革意识、担当意识。今年上半年,与光明食品集团联合重组,及时组织开展了“光明的战略、品牌与文化”的培训,使职代表更全面、更深入和更快地了解光明、认识光明、融入光明,为良友集团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理念、新的生机、新的活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职代表们的综合素质,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市场经济意识越来越强,使他们能从公司全局角度和发展的高度来理性地思考问题。三是坚持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集团和基层单位坚持职工代表巡视制度,每年就一个专题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巡视,涉及的内容关于企业经济与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劳务派遣工维权等方面,对巡视检查出的问题向本单位行政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监督整改。通过职代表巡查制度使职工代表们能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使之“参得进”、“议得准”,正确行使手中的民主权力,促进了企业管理。
3、拓宽职工沟通平台,开创职工参政议政新局面。集团坚持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理念,把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发展有机融合起来,搭建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商、调解的平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集团党委制定的《关于推进领导人员服务基层联系群众、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党政班子领导与职工代表沟通座谈会制度,紧紧围绕集团改革发展、民生改善和当前的热点问题,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每年组织召开两次集团领导人员与职工代表沟通座谈会,将沟通中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想法,形成会议纪要和督办项目,提请集团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把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职工代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及时解决职工代表提出的合理问题,增进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了解,密切干群之间的关系,赢得了职工对集团的信任,使企业内的信息更畅通,及时解决了萌芽状态的矛盾。集团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领导与职工代表定期沟通制度,做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沟通会,还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局域网络信箱、不定期组织座谈会和深入一线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为职工提供了通畅的沟通渠道。
(三)围绕职代会职权落实,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集团在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的同时,切实保障职工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查监督权、民主选举权和民主评议权等五项职权,做到职代会职权的有效落实。一是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薪酬改革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表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三是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宜;四是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后备干部。
1、把好职代会知情审议和审查监督关。近几年来,集团着力丰富职代会报告审议的内容,不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涵,坚持每年召开2次以上职代会,在把集团年度经济工作计划总结等情况和重要决策事项向职代会报告的基础上,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以及行政与工会就职工工资调整等事项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使这类既敏感又易引发群体性劳动关系问题的事项通过职代会制度平台有序解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基础。围绕集团层面职代会的内容,基层各单位每年一般召开不少于1次的职代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除了以上内容需要报告外,还都安排了“一费六金”缴纳情况、劳动安全保护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及各类专项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履行情况的报告,接受职代会的审查监督,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2、把好职代会对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审议通过关。集团充分发挥职代会在促进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中科学民主、公正合法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集团每三年行政与工会协商并签订一次集体合同,最近一次在2013年集团三届十三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集团系统各单位也建立了由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制度和机制,建制率达100%。二是从2007年起集团又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召开职代会,请职工代表审议并无记名投票通过,签订了《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集团严格执行《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协商办法》,每年协商签订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覆盖率达100%。三是集团在平等协商的过程中,行政与工会双方始终把维护广大职工利益作为首要原则,主动向一线职工倾斜。2013年在开展集体合同修订中,行政与工会补充完善了岗位薪酬中有关工资结构、发放形式、工资增长机制等内容,以及高温费发放标准、执行日期等条款。2014年行政与工会共同组织实施集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谈判,确定了总体增长比例,扩大了增资范围,并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确定不同的增长比例,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同时协商确定在岗职工和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人均年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2014年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工总保[2014]44号),集团工会首次与行政就集团层面职工疗休养参加对象、线路、时间和费用开展了集体协商,形成职工疗休养方案(草案),经四届三次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分两批对45名职工开展了当年度集团组织的职工疗休养活动,这对增进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3、把好职代会对职工董监事的民主选举关。依照《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通过职代会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群众在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中源头参与的重要职责,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目前,集团层面已经实施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的职工代表,职工监事每年对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执行情况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强化了对落实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民主监督。8月4日在集团四届五次职代会审议选举产生了联合重组后新一届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集团通过制度规范落实和职工董事监事日常工作同步推进,把职工民主管理体现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活动之中,保障了职工的利益诉求在企业中的正常表达,在决策中合理体现,在执行中得到合理合法实现,进而保证了职工利益与企业的整体利益有效协调到位。
4、把好职代会对领导人员廉政情况的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关。集团注重加强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将职代会民主评议与上级党组织考核有机结合,纳入党建考核内容中,作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确保了职代会制度建设规范有效运行,切实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党管干部的群众路线在基层单位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集团下属各单位100%实行通过职代会以无记名方式每年民主评议领导人员,不仅评议领导班子的整体情况,也评议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还将评议结果报送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对领导人员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职工代表和被评议的领导人员反馈。同时,通过职代会以无记名方式推荐后备领导人员。集团各级聚焦职代会制度建设,突出重点、长期跟踪、完善机制、务求实效,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保障了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为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二、良友集团系统《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思考:
随着集团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集团在《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定,对集团在全面深化改革、控制企业管理层级、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管控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多级职代会的关系问题。集团将把上市发展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目标和动力,把集团跨区域并购重组作为“走出去”发展的主要方式,继续深化物流和油脂两大集团的改革发展,推进大米、面粉等板块专业化、集团化、股份制改造。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难免对职工队伍稳定、劳动关系协调带来一定的影响。虽然已重组的物流集团、新建的油脂集团等不同层面建立了相应的职代会制度,但对于其职权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分,在制度设计上仍然有待进一步理顺和规范。要加强集团职代会制度建设,立足集团和所属基层单位实际,促进集团系统内多级职代会制度的有效联动,作用互补。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下正确把握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问题。随着改革不断深入,集团内将会出现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经营管理之间的制衡机制。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股东会与职代会不能相互取代。因此我们要重视集团内各级董监事制度的推进,明确职工董监事职数和职责,让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为职工董监事履职提供帮助和支持。在每年集团各级职代会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将参与决策、监督情况向大会述职,并组织民主评议,形成职代会对其工作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科学化、民主化作用,民主管理,群策群力,促进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统一和协调。
三是进一步开展民主评议集团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问题。随着集团改革的不断推进,集团层面的整合重组促使集团领导人员民主评议工作由原先的国资委每三年检查考核一次转向由光明食品集团进行每年考核。集团将重点规范集团层面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在光明食品集团党委的组织领导下,定期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把职工群众对领导人员的实时测评与职代会的民主评议有机结合,纳入对领导人员综合考评分值,督促领导人员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
职代会是中国特色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推进和完善集团职代会,对促进集团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管控和规范集团及其所属基层单位劳动关系,回应和解决职工的利益诉求,确保职工在集团系统内各个层面参与企业管理,营造上下贯通的企业核心目标和价值取向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集团各级党政和工会将深刻认识党中央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本保障”的精神实质,把加强集团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