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情况汇报

20.08.2015  12:2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我国最大的股份制港口上市企业。集团以建设成为“全球卓越的码头运营商和港口物流服务商”为愿景目标,确定“一主多元”的业务发展结构,积极实施“长江战略、东北亚战略、国际化战略”,形成了港口装卸、港口物流、港口服务和港口商务四大业务板块。2014年集团完成母港吞吐量5.39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528.5万标准箱,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实现利润总额99.4亿元,同比增长27.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6.8亿元,同比增长27%。截至2014年底,集团在册职工约1.9万名。2015年上半年,集团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基本达到预算进度,集装箱箱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集团坚持依靠职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得益于集团坚持以构建上港和谐家园为目标,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更得益于集团坚持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放在民主管理的首要位置,使集团的各项决策充分体现民意、体现发展实际。

  自2005年实施股份制改革以来,集团党政、工会始终将加强职代会建设,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始终将加强职代会建设,视为国企担负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着力于规范会议组织、丰富会议内容、加强提案管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职工权利,使职代会成为集团管理决策的重要环节,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职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以职代会为主渠道的民主管理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集团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不断夯实职代会工作基础

  (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职代会工作机制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管理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关键形式和方法。集团上下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的精神实质,不断夯实职代会的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明确主体责任。集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集团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具体负责、工会协调落实、纪委监督检查、职能部室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领导体制。集团下属各基层单位也按照统一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为巩固和发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积极贯彻条例,规范工作要求。2011年,《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集团不仅对原已制定的《上港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修改补充了相关条款,例如明确职工代表构成中的一线职工比例、明确职代会五项职权的具体内容等;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条例》的学习、落实、深化等各项工作要求,将对《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多级职代会建设的良好契机。三是制定配套制度,完善制度体系。集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港集团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港集团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上港集团集体协商规则》、《上港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港集团职工代表联系职工办法(试行)》等职代会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了职工参与广泛、制度互为衔接、权责科学明晰、作用优势互补的民主管理工作格局。

  (二)层层推进,不断加强多级职代会建设

  多年来,集团坚持“三同步”原则,重视多级职代会制度建立和健全,逐步形成了涵盖集团、基层单位(二级企业)和基层单位所属三级企业(部门)的三级职代会体系。至今,集团和34家基层单位(二级企业)均已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建制率达到100%。一是加强指导管控,明确事权划分。集团职代会重在围绕涉及集团改革发展的一些全局性、根本性、指导性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各基层单位职代会重在落实和细化集团职代会通过的管理制度和有关方案,并对本单位的一些重大决策及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而三级企业(部门)职代会更注重上级职代会的精神传达、部门内部管理事务的商讨和职工代表意见的收集。每年年初,集团率先召开职代会,而后各基层单位召开职代会,再层层推进到三级企业或部门,上一级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对下一级职代会具有指导、规范、管控和制约作用,通过多级职代会的建设,使集团各项重大决策能层层传导、有效落实。二是开展调研检查,实施有效监督。集团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的考核,每年定期开展调研检查,自2003年起已经坚持了12年。调研检查主要采取基层单位自查、结对互查和集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职工无记名问卷测评、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查阅工作资料、先进经验交流等方法,对基层单位民主管理情况,特别是职代会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对在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2014年,职工对集团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为88.26%,基本满意率为11.53%(无记名问卷测评抽样率为10%,集团约1900名职工参与问卷测评)。

  (三)强化参与,职代会民主程序规范到位

  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也具有严密的组织性。集团将健全和规范民主程序,提高职工的全过程参与度,作为提高职代会效能的关键所在。一是调整比例结构,选好职工代表。根据《条例》精神,集团及时调整职工代表比例结构,在拟定各选区名额分配时向一线职工倾斜,让更多有能力、有热情、有威信,敢于反映广大职工意志,受到职工群众信任的一线职工通过选举成为代表,更加直接的参与到企业民主管理之中。集团职工代表中的一线代表比例从一届职代会的近50%提高到了二届职代会的60%左右。二是重视筹备组织,规范会议程序。集团职代会坚持筹备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预备会议和代表分组讨论四大前置环节。每次职代会召开前,大会秘书处召集筹备会议,协商大会时间地点和议程议题,并向党委报告。提交大会讨论的工作报告和审议方案,坚持提前7天发放到每一名职工代表手中,给予职工代表充分时间听取选区职工的意见。职工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行政与工会必须协商修改完善后,才能提交职代会正式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和通过。三是坚持会后评价,提高会议质量。每次大会闭幕后,都会发放大会质量评价表,请职工代表当场对会议议程安排、报告质量、表决形式、民主程序、会务工作等五个方面做出评价,以此监督职代会运行,不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二、发扬民主,落实职权,促进职代会机制融入集团管理决策

  (一)落实五项职权,杜绝形式过场

  集团将每年年初的职代会作为全年工作部署和推进的重要平台,作为职工群众参与管理决策的重要载体,切实维护职工代表的五项职权,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行使。一是扩大审议建议权。集团行政履行主体职责,坚持在职代会上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职工工资与福利计划、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等职工关心的议题,广泛听取职工代表建议。二是守牢审议通过权。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薪酬福利、集体合同、改革改制方案等,坚决实行职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让职工意志体现在管理决策中。三是用好审查监督权。会上坚持向职工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提案落实情况、职工代表巡视情况等职工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接受职工代表监督。四是规范民主选举权。先后在集团二届二次职代会、二届五次职代会上,以全体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直接进入集团董事会、监事会,代表广大职工履行董、监事职责,使职工代表的意见能够在集团决策和监督机构中得以实现。五是发展民主评议权。不断完善领导人员述职、述学、述廉制度,每年集团和基层单位都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对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职工董事、监事进行信任投票,同时还将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考评结果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以此督促领导人员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和履职效果。

  (二)突出职权重点,融入管理决策

  在国企改革进程中,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是重中之重。集团始终坚持探索和推动职代会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融合,通过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代会有效衔接、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格局,共同为企业改革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坚持先“职工参与”后“管理决策”,让民主决策成为集团改革决策中的重要一环。

  2014年,作为股份制上市公司,集团走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步,推出员工持股计划。这不仅是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触及最敏感部位的“第一枪”,也是全国此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涉及员工持股的“第一单”。在计划推行过程中,集团充分尊重和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作用,做到“三同步”,即“持股计划草案”在职代会与董事会同步发放;“持股计划培训”对职工代表与领导人员同步实施;“持股意向”向普通职工与企业高管同步征询。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后,集团在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专题召开集团二届六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再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最终,集团72%的职工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真正形成了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这一实践必将有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集团管理水平,激发集团创新发展活力和前进动力。

  2015年初,原定于提交集团二届七次职代会审议的集团职工基本薪酬制度,在大会前的分组讨论中收到了不少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团从积极维护职工权益的角度出发,经主席团会议审议,做出了暂缓表决、继续修改的决定。随后,在文件草案修改完善的过程中,集团反复研究方案,通过各级职代会组织,广泛听取职工意见,认真吸收采纳,并对职工提出的近百条意见和建议都做了详细的答复反馈,职工的疑虑在反复交流中得以消除。2015年4月,集团专题召开二届八次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高票通过了职工基本薪酬制度。集团建立起了适应职工个人职业发展的宽带薪酬体系,职工的收入权、发展权也通过职代会这一平台得到了充分的维护。

  (三)坚持平等协商,维护职工权益

  2013年,上港集团在集团层面正式建立起了集体协商制度,坚持在每年年初的职代会召开之前开展平等协商,由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围绕职工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协商,对于工资增幅、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等职工特别关注的条款逐条讨论,仔细磋商,不断修改完善,直到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集团层面首份《集体合同》经二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在会上由行政方和职工方首席代表上共同签订。2014年,经职代会审议通过,集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建立“1+3《集体合同》体系”,即集团和基层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一个综合性集体合同和职工工资、女职工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三个专项集体协议。《意见》还规范了集团及下属公司集体协商的范围、程序、集体合同的签订期限等要求,为职工权益的保护构筑起全方位的屏障。目前,集团及下属已建会独立法人企业都已签订了集体合同,惠及集团职工逾1.9万人。

  三、坚持创新,注重实效,加强职代会日常管理长效化建设

  (一)广泛搭建平台,发挥代表作用

  集团不断加强职代会的日常管理,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积极拓展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注重职工代表作用发挥。一是鼓励职工提案,汇聚民智民意。除了每年职代会上的代表提案之外,集团还专门设立了提案“绿信封”机制,鼓励职工代表在闭会期间,也能围绕中心工作,参政议政,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递交提案或意见。同时,工会加大提案跟踪办理力度,本着“条条有落实、件件有答复”的宗旨,落实提案“三定”(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要求,组织提案职工代表与提案承办部门负责人见面,当面沟通反馈,给予提案人答复,使提案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近3年来,集团共办结职工代表提案51件,满意率达到100%。在集团的示范下,基层单位也非常重视职代会提案的征集、预审、落实、反馈等关键环节,积极组织动员职工代表为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技术保障等方面献计献策,做到问需于民、求智于民、服务于民,从源头上提高了提案质量,让职工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在推进集团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二是组织代表巡视,促进民主监督。每年,集团和基层两级工会都组织一线职工代表,以综合巡视与专题巡视相结合的方式走一线、看现场、听民意,让代表的监督协调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巡视内容涵盖了职代会决议贯彻、重点工作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推进、服务职工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等。2014年,围绕集团职工代表在巡视中提出的涉及15家基层单位共33项问题和建议,集团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会议,逐条制定整改要求,使代表意见真正落实到位。2015年,针对集团和基层明确立项的服务职工实事项目,两级职代会职工代表积极走访巡视,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和建议,使“生产一线职工现场就餐和如厕环境改善”、“设立员工翻班作业津贴”、“生产作业机械降温措施排查”、“落实在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等实事项目得到了有效推进。三是搭建民管平台,发挥代表作用。集团成立了代表资格审查、提案工作、评议监督领导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和劳动法律监督五个民主管理委员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履行民主监督职能。2014年,经职代会审议通过,集团开始实行《职工代表联系职工办法》,为集团和基层单位共约2000名职工代表确定了联系班组。代表们深入一线,了解职工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愿,对职工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反馈,为集团和基层单位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注重载体创新,拓宽民主渠道

  厂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更好地坚持职代会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发挥职代会作用的客观需要。集团将厂务公开作为职代会的有效延伸,使监督与议事更加及时、更有效率。一是推动厂情共商,倡导平等对话。集团要求各下属企业在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厂情发布会”、“厂情共商会”机制,搭建企业管理者与普通一线职工双向直接沟通的平台。厂情发布会和共商会上,企业负责人亲自分析机遇和挑战,公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将形势任务、重点工作向职工交底,并就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平等沟通对话的民主氛围,既让职工知情、明理、鼓劲,又进一步提高了职工主动关心和参与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拓宽信息渠道,丰富公开媒介。集团和基层单位不断创新和丰富厂务公开形式,注重传统公开媒介与新媒介的有效互补与融合,创造出“1+1>2”的公开效果。集团下属复兴船务公司通过微信平台编撰发布年度形势任务专题;外轮理货公司通过微信平台及时公布公司立功竞赛活动排名和奖励情况;沪东集装箱公司、引航管理站设立了可触式电子公开栏;洋山盛东集装箱公司每月拍摄制作播放企业新闻等。新媒体使职工获取信息的方式更为便捷,进一步扩大了厂务公开的透明度、及时性和覆盖面。目前,集团“上港家园”微信平台的关注人数已超过13000人,新媒体已逐步成为集团职工了解企业信息、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

  回顾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们深刻认识到现代企业制度下实行民主管理,最基本的就是要坚持职代会制度,并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找准位置、高效运作,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职工董(监)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向基层单位覆盖;多级职代会建设中,部门班组民主管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上港集团将把职代会作为推进国企改革、强化集团管控、深化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企业的一项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明确目标、解决问题,不断提升集团民主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升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职工代表的能力和构成是夯实职代会建设的基础,也是关键环节。集团将着力优化各级职代会代表结构,逐步扩大一线职工的代表比例,让更多熟悉经营管理、精通业务技术、职工群众信任、热情参政议政的职工成为代表。同时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帮助代表们熟悉政策法规,掌握提案协商本领,不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使各级职代会质量不断提高。

  (二)循序渐进,推进基层企业职工董(监)事工作试点。我们将在集团层面职工董(监)事工作成熟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基层公司制企业层面的职工董(监)事工作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团职工董(监)事工作制度,为职工董(监)事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三)重心下移,促进部务班务公开。我们将在建立多级职代会的基础上,逐步规范基层单位部务公开、班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以“简洁、规范、高效”为原则,鼓励部门、班组开展契合自身实际的民主管理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手段在促进部门班组沟通中的积极作用,使民主管理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以上汇报内容,是我们上港集团近年来,在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的一些工作做法和体会。有不到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