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铭出席民政部全国社会事务工作培训班并讲话

13.01.2016  10:37

   (民政部门户网站) 1月11—1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在京举办全国社会事务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分析社会事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近期已出台和2016年即将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研讨,研究部署2016年全国社会事务工作。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邹铭指出,“十二五”是民政事业大发展的时期,也是社会事务工作大发展的时期。“十二五”期间,殡葬改革取得新成效,救助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婚姻家庭服务取得新进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收养迈出了新步伐。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对民政部门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对社会事务工作同样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要认识到社会事务工作在观念理念、体制机制、干部队伍、保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全面、系统、准确把握社会事务工作在“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定位,厘清发展思路,锐意改革创新,增强使命感,凝神聚力抓好社会事务各项工作。

  邹铭强调,“十三五”时期,作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事务工作要按照中央对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能力的要求来布局,牢牢把握保基本、广覆盖、促改革、优服务的总体思路,抓好规划编制和政策创制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和条件建设,抓好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抓好正面宣传和舆情应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让社会事务工作给党和政府、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以及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一零一研究所、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中国殡葬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由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主持,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有关法规政策、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和安排。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安徽、云南等6个省份民政厅局分别就婚姻、收养、公墓管理、未保、救助、殡葬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