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15.11.2019  11:31

  2017年,本市启动国有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工作,并确定了88家第一批试点单位先行改革,两年来取得良好成效。在今天(9日)召开的全面推进本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工作会议上,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市经信党委和市建交党委共同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的通知》,明确了明确本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主要任务清单,正式拉开了本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工作的大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莫负春强调,全面推进国企工会改革,既是工会改革的持续和深化,也是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本市国企工会改革自2017年启动以来,呈现出党政领导支持有力有效,推动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成效明显,推动将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纳入企业管理流程,服务关爱获得职工认可等鲜明特点。88家试点单位中,94%的企业党组织健全完善了定期研究工会工作重大问题机制,92%的单位将工会工作纳入党建、行政考核范畴,59家单位修改了公司章程纳入工会改革内容,制订或修订了253个企业管理制度,80%的试点单位建立了会员评价工会工作机制,平均满意率达96%,取得党组织和职工“双满意”、企业效益和工会工作成效“双提升”的良好效果。

  会上,莫负春表示,要从服务国家战略和完善社会治理,需要国企工会广泛参与;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需要国企工会发挥优势;服务企业发展大局,需要国企工会积极作为;推动工会改革再出发,需要国企工会示范引领等方面,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他指出,当前,本市国企工会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但也有部分国企工会工作与党的要求、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全面深化推进全市国企工会改革要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主动争取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真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大力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在推进国企普遍健全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基础上,建立健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职工岗位工资水平基本工资制度,加强集团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依法依规配足配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监事,确保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重视研究职工劳动关系和切身利益重大问题,加强企业改革改制中工会的源头参与工作;要协调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对产业工人的思想引领,推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为产业工人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和舞台;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主动修改完善制度文件,加大对劳务派遣工、项目外包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力度,健全完善职工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要持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调整优化工会工作机制,强化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的评价机制建设。

  他强调,国企工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区局(产业)工会要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本地区、本系统国企工会改革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与同级党的组织、宣传、国资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不同层级国企工会全面开展改革工作;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国企工会查摆问题、拾遗补缺,循序渐进、持续改进;加强分类指导,持续开展针对国企工会干部的专题培训。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姜海涛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皓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