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连续三年提高镇保、征地养老人员养老补贴标准

07.09.2016  20:15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镇保、征地养老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共享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嘉定区政府明确对本区镇保、征地养老人员在养老保险之外实施养老补贴政策,此后连续三年每年提高补贴标准。日前,区政府发文明确了2016年的发放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该项资金中涉及区本级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补贴全额由区本级承担,镇保和镇级征地养老人员由区镇两级按照3:7的比例承担。按照新标准,2016年区镇两级财政资金投入预计增加3800多万,资金总量达2.3亿元。其中区本级预计增加1400万元,资金总量达8300多万元。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