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对正官庄六年根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使用防伪技术产品准予备案的通告

  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7号令)及《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质检质〔2003〕24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正官庄六年根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其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备案产品名称为塑膜揭刮双效防伪标识,使用该防伪标识的商品为高丽红参(天字、地字、良字),起用时间自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其防伪技术特征及鉴别方法为:1. 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