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看不懂“Best Before” 买到过期进口糖果

23.10.2014  10:12

  现在,消费者买进口商品不是难事,宁波街头小巷就有不少进口食品店。可是不懂外文的朋友,在购买商品时,可得多上点心。这不,象山一位消费者因为看不懂英文,错把过了保质期的喜糖发给了客人,真心尴尬。

  不认识英文,买到过期货

  前阵子,包女士家迎来了一桩喜事,小宝宝诞生了。按象山习俗,宝宝满月之时会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庆祝。包女士家人提前在丹城的一家糖果店采购了一批椰子糖,价格总计2400元。“我也不懂英文,我就看到椰子糖包装上打印着的日期为2014年8月2日,日期旁边的英文字为‘Best Before’。”包女士后来就把这些喜糖分给了亲戚。其中有一个亲戚拿到喜糖后,问她,喜糖是哪里买的?因为“Best Before”,英文直译为“此日期前最佳”,这是国外食品保质期的表述方式。严格来说,这个喜糖不能再吃了。

  事情果真如此?包女士咨询了象山县消保委。消保委认为,虽然“Best Before”在国外并不代表一定过期,但根据国内规定,可直接理解为保质期。也就是说包女士买的椰子糖已于8月2日过期。

  买进口食品,留意保质期

  象山县消保委到糖果店进行了调查,了解到这批糖果是进口货,但是在国内进行了分装。包装袋上有中文的“保质期”也有英文的“Best Before”,中文“保质期”这一栏并没有打印上日期,只有“Best Before”旁打上了“2014年8月2日”。

  糖果店的老板说,这批货是他刚从宁波市区批发来的,他自己也不认识英文字,也不懂“Best Before”究竟是什么意思。

  象山县消保委调解人员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经营户销售过期食品需要“退一赔十”,但最终因为消费者跟经营户有共同认识的朋友,朋友建议双方各让一步,退一赔一。经营户退赔包女士4800元。

  此外,丹东市场监管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最后对糖果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消保委提醒,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实体店、网购模式接触到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留意保质日期,避免购买到过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