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餐饮监管"记分制"实施:32家餐饮单位记满12分

09.06.2015  09: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一直受到各方的严管

  今年起,本市餐饮监管和交通违法违规情况一样开始实行记分制。根据《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餐饮企业根据不同违法程度将按不同档次记分,一年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要进学习班“回炉”。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处了解到,实施5个月来,共有756家单位被记分,记分满12分的有32家,1家被责令停业,2家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午餐桶饭致食物中毒

   两企业被吊销餐饮许可证

  据了解,餐饮监管计分制共囊括49种违法行为及记分标准,按不同违法程度分别记18分、12分、6分、3分、2分和1分。一次行政处罚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分别计算,累计记分;一次行政处罚中某项违法行为涉及多条记分项目的,按最高分值记分。不同记分情况面临的行政处罚也不同。根据市食药监局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已有756家餐饮单位按照该《暂行办法》被记分,其中记分满12分的有32家。对上述单位,食药监管部门已按照规定责令其负责人、厨师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限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上述32家记满12分的餐饮单位中,已有1家被责令停业,2家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据悉,此次2家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都位于松江区车墩镇,都是因为散发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性被记12分。今年1月,上海一家布制品公司部分员工食用午餐桶饭后出现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经流行病学调查,这是一起由使用隔夜菜肴导致、病例数为8人的散发性食物中毒事件。对此次事件中的午餐桶饭供应单位上海益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地食药监管部门给予餐饮违法记分12分,作出罚款5万元、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上海一家机电公司员工食用午餐桶饭后也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经流行病学调查,这是一起由于菜肴加工时间过久导致的、病例数为4人的散发性食物中毒事件。其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江分局对午餐桶饭供应单位上海凤莲餐饮有限公司给予餐饮违法记分12分,作出罚款5万元、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加热设备损坏屡教不改

   一企业被责令停业

  今年1月的一次例行检查中,松江区食药监管人员发现九亭镇上的上海新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盒饭微波加热线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遂责令其整改。而在之后的复查中,该公司不仅没有整改,还企图蒙混过关。根据《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应当在膳食烧煮后加热保温,使膳食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5℃以上。新油公司的加热保温盒饭微波加热线损坏,难以保证盒饭在食用前的中心温度,具有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警告处罚,同时按照《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记下6分。

  然而该公司依然屡教不改。在监管人员随后开展的跟踪复查中,新油公司的盒饭微波加热线被查出仍未修复,同时还存在过期菜肴未按规定进行销毁、工用具交叉污染等问题,松江区食药监部门按照规定记10分。由于该公司在2015年度内累计记分已超过12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江分局予以从重处罚,依法责令该单位停业并罚款2万元。

  今年1月,豫园一家酒楼的监督抽检结果为3件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五香牛肉亚硝酸盐超标,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对该酒楼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记12分。由于本年度内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已满12分,有关部门按规定,要求饭店负责人、厨师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评估考核。这三人经参加重新培训和评估考核后,已于近期取得了新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被记满12分的餐饮单位12个主要问题

  1.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2分)2.生产经营市政府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2分)3.造成散发性(10人以下)食物中毒(12分)4.经营的品种超过《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准的类别和项目(6分)5.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办理许可变更(6分)6.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6分)7.超过品种、使用范围或用量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6分)8.餐、饮具不符合卫生要求(6分)9.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3分)10.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3分)11.经营环境、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2分)12.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每查实1名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