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船违法排污系在挖水蚯蚓 14艘船被强制驱逐

02.06.2016  16:05

  本报记者 张家琳

  5月31日,本报刊登了《“怪船”在黄浦江淘什么宝》,披露了夜幕下,黄浦江上冒出多艘不明身份小船,存在搅动江底淤泥,并朝江中喷射烂泥浆等排污违法行为。报道刊出后,引起了海事、环保、水务等多个部门的高度重视。

  上海海事局表示,近期,有30多艘捕捞水蚯蚓的挂桨机船,经常于夜间进入黄浦江外滩水域,采取“游击战术”违法捕捞。这些船只无船名船号、无船舶登记证书、无船籍港,属典型的“三无”船舶,对黄浦江正常船舶航行,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为此,上海海事局所属黄浦海事局联合海事公安局、水上公安局巡交警大队、外滩水上派出所和市容绿化局浦江管理站等单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至5月29日,有24艘船已主动驶离黄浦江。

  5月31日15时,在黄浦海事局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有关部门将14艘“三无”捕捞船集中于汇龙码头附近水域,然后在黄浦、杨浦、吴淞海事局巡逻艇、公安艇的押送下,强制驱离黄浦江。

  对黄浦江上非法捕捞作业船,上海海事局还将采取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由各分支海事局牵头,联合海事公安等单位成立综合整治工作组,建立联动联勤执法机制,合力治理;另一方面,从警戒、发现、处置和评估四个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上海海事局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并承诺接到举报后将立即派海巡艇赴现场执法。

  前日下午,市水务局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表示对破坏河道生态系统、影响河势稳定等违法行为,将积极配合各方开展调查处置,共同打击各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也表示,将继续跟踪了解后续处置情况。

  记者查阅船舶作业及污染相关条例以及部门职责,发现同样一条黄浦江,还存在不少相关污染治理单位:除了上海海事局负责船舶污染水域监督外,市交通委同样承担所辖通航水域的卫生防疫、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而根据《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部门也属于执法单位。

  市政府于去年底发布 《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有效改善黄浦江水系水质,全面推进新一轮水环境深化治理工程。环保专家表示,在环境治理问题上,能否改多头管理为一口执法、多头支撑,以实现精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