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查黑车月余 首例“二次查处”黑车被没收

13.09.2014  10:32

  《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实施一个多月来,全市已查处非法客运“四轮机动车”900余辆,而首例第二次被查扣的“黑车”于前天被没收,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5天。

  昨天,记者在金山区拘留所见到了该非法客运案件当事人周某,当被问为何会再次顶风作案出来开“黑车”拉客时,他表示;“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想到现在执法力度这么大,会再次被查到,也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后果严重,现在非常后悔。

  9月10日19时55分许,周某驾驶该牌号为浙F083G3的雪弗兰轿车途经金山区学府路板桥路口时,被金山交警和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拦下检查。当时,车上载有2男2女共计4名乘客,周某与他们约定从金山区东平路依天花园上车去板桥路西静路口,收取车费10元。

  当周某被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他已于2014年8月5日因从事非法客运被查获,被公安机关暂扣驾驶证3个月,事发当时,周某正处于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按照《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对从事非法客运活动再次被查获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定程序没收用于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车辆。同时,根据市交通委和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两项新规的工作意见,周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上路载客的行为可认定为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该涉案车辆已被依法没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市交通执法总队蔡敬艳总队长表示,目前全市交通执法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非法客运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全市性集中整治行动每月不少于3次,区域性联合整治行动每周不少于4次,希望从事非法客运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主动放弃非法客运,选择合法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