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家猪肉冒充牛肉出售被诉 获刑1年10个月

08.07.2015  10:44

  审判长:“宋玉河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7月7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商家用猪肉冒充牛肉出售的案件。据了解,从2006年起,被告人宋玉河从安徽购进了猪肉后,在金山卫镇通过添加牛肉香精、红曲粉等进行简单加工,并将上述猪肉冒充牛肉出售。共计售出假牛肉约1.2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