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提出拆违十条治理老城厢违建 解决居民急难愁

22.08.2016  12:06

  ■本报记者 唐烨

  黄浦区老城厢“二元结构”突出,违建带有明显区域特征:居民居住条件差,违法搭建特别多,但背后都有真实民生诉求。因此老城厢拆违,难!如何既依法合规,又关注民生改善?黄浦区新近提出“拆违十条”。

  黄浦区有着上海旧房最为密集的老城厢地区,有成片旧式里弄248万平方米,8.2万户居民家庭没有卫生设施。老城厢面临旧城老化、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居民为解决自身生活问题,违法搭建情况非常普遍。截至今年6月15日,黄浦区违法建筑超过2.1万处,面积总量为29万多平方米。这些违建不但侵害了公众利益,还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违建,黄浦区的态度是坚决“”。不过,在违建治理中,执法部门却常常陷入法律困境与民生思考。

  有一次,区里相关部门接到举报,说老城厢一处居民正在搭建违法建筑。执法者赶到现场,看到违建者刚刚开始搭建,想用作儿子婚房。执法者马上制止,但居民根本不听。按照有关规定,执法者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执行。

  但强制执行并不是说马上就能执行,执法流程繁琐而漫长。黄浦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科长陈金宏介绍,对拆除违建的行政强制执行,不仅要遵守《行政强制法》 所规定的一般程序,还要符合该法对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所设置的特别程序。因此,一起违建拆除案件的处理,至少半年。更重要的是,半年后,这户人家的违建早已搭建完成并使用,到时再进行强制拆除,违建者要承担很大经济损失。

  针对拆违中类似难点,黄浦区定出“拆违十条”,这是本市第一份关于拆违的区级成文指导性意见。从对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等几方面综合考虑,“拆违十条”将违建分为正在搭建的违建、已建成的违建、占用道路、河道的违建等三种类型,并分别设计了强制执行程序。其中,针对正在搭建的违建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24小时内自行拆除,如违建当事人拒不停止施工,执法人员可以采取暂扣施工工具和材料的措施,对当事人拒不拆除的,可立即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对于占用道路、河道的违建,由于明显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公共安全,可以适用立即代为拆除。

  上海大学基层治理创新研究中心教授顾骏认为:“‘拆违十条’ 的流程设计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推动第一时间发现,提高行政效率,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节约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

  老城厢不少违建背后有真实的民生诉求。对此,黄浦区并非“一拆了之”,在严格执法之外同样关注背后的民生问题。如,在黄浦区东街拆违中,黄浦区城管执法局和当地街道办事处对当地每户居民的居住情况、违建情况和实际生活困难都做了详细摸底调查。拆违之前,先做好沟通疏导工作。想方设法解决“拆违户”实际困难,螺蛳壳里做道场,只要能让居民得到一点改善,就尽量改善,比如针对部分违建用作卫生间的情况,事先与居民协商安装抽水马桶。

  顾骏指出,拆违是惩治违建的硬手段,但是城市治理在凸显力度的同时,政府还应依法解决居民“急、难、愁”问题,对特殊情况存有“温度”。

  据悉,黄浦区根据“拆违十条”已拆除违建270处、7256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中对正在搭建的违建采取执法措施的有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