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院三项措施规范电子制卷工作

07.04.2016  18:10
   

为保障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制作的顺利开展,黄浦区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规范电子卷宗制作,今年3月以来,该院全面启动案件电子卷宗制作,已对54件一审公诉案件制作电子卷宗,有效地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电子信息化水平。

规范受理工作。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环节对卷宗目录及编码严格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情况,确保纸质卷宗的规范化。

理顺衔接机制。根据历史每日受理卷宗数和制卷步骤时间,测算每日制卷数量,并理清卷宗受理、移送、制卷、返还、再移送等工作步骤,建立电子卷宗移送台账,确保内部扫描工作衔接顺畅。

注重安全保密。严格做好电子卷宗制作室安全防护措施,启动监控设备并对扫描员使用手机情况严格管控。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在纸质卷宗接收和扫描等各个环节落实保密责任,严防泄密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