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深入推进法治黄浦建设

24.02.2016  19:19

2015年,黄浦区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要求,结合黄浦区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总目标,坚持以“重法治、促和谐”为主线,切实将法治作为城区发展的软实力、软环境来抓,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根据上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结构调整要求,及时完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宣传部长等区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和区“四套班子”办公室主任兼任,切实加强对全区法治建设的协调力度。

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和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建立第三方法治评估机制,定期发布年度“黄浦区法治建设白皮书”。

打造法治“智库”,助力全区各领域法治建设。2015年12月23日,黄浦区人民政府和华东政法大学签订《法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及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区校合作”,在全区层面上更好地吸收高校的法治智慧,更有效地将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运用到依法治区的社会实践。1月4日,区政府还举行仪式,聘请5名法学专家和15名执业律师作为首批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进一步完善了我区依法治区的“智囊团”。

 

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总体规划设计

开展“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课题调研。区委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为2015年区委常委会四大重点调研课题之一,课题调研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兴忠同志担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进兵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委党校、区人大内务委和研究室等部门。调研历时5个月,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等途径,较为全面地了解掌握我区各部门和街道层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遇到的难点和瓶颈问题。

制定《黄浦区依法治区“十三五”专项规划》和《黄浦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黄浦”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黄浦区域特点,确立了未来三年依法治区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列出重点工作项目。

注重学习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暨 “第三届浦江法治讲坛(黄浦专场)”。围绕“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主题,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杨雄从重构社会秩序、重释社会空间、重建基层社会、重塑社会组织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对“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考”。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兼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围绕“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解与路径”的主命题,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背景、内容、意义和存在的问题等多个方面,阐明了“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体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对两位专家的理论阐述进行点评。同时黄浦区的领导干部与专家进行了热烈互动。区四套班子领导、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单位宣传干部、法宣联络员、依法治区联络员、宣讲团成员等600余人参加讲坛。

举办首届“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黄浦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公务员局、区司法局联合举办黄浦区第一届“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全区各委办局、街道共111人参加。专题研讨班紧紧围绕黄浦区委关于依法治区重点课题的调研成果,先后安排黄浦区依法治区现状和未来、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新媒体宣传的理念和方法等多场专题讲座和分组讨论,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依法治区工作的理论背景和实践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