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总工会实行职工法律援助服务“零门槛”

05.05.2016  11:26

  4月22日下午,黄浦区总工会和黄浦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黄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区总工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阮顺红、区法院副院长金民珍共同为“黄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颁发聘书,并分别作了讲话,区总工会副主席柏茜雯主持会议,部分法官、部分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了活动。据悉,4月份,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在区法院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增设服务窗口面向本区全体会员职工开放,免费为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诉讼的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实行职工法律援助服务“零门槛”。

  这一举措,是黄浦区总工会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群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在群团改革中,强化工会主业主责,充分发挥工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作用,深入推进维权服务,做强做实工会法律援助,对职工合法劳动经济权益诉求实行“零门槛”法律援助服务。主要措施:构建“两级平台三级服务四级网络”的黄浦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组织体系。在区级层面,建立“一体两翼”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即一个中心、两个窗口,黄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黄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仲裁院服务窗口、黄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院服务窗口。在街道层面,做强10个街道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分中心,在基层,做实14个群团服务站,由律师志愿者延伸职工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各园区、居民区、楼宇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职工,让广大职工感受到工会的温暖和力量,促进黄浦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黄浦区总工会群团改革中充分运用专业力量社会资源,实行工会法律援助“零门槛”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区委的支持和市总工会肯定,市总工会以简报形式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