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黄浦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29.10.2015  17:22

      10月28日上午,我校与黄浦区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黄浦区人民法院举行。黄浦区人民法院院长樊长春,副院长王朝晖、陈建伟,政治部主任张颖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校长叶青、校长办公室主任戴莹、教务处处长唐波、人事处副处长王栩叶、科研处副处长韩强、研究生教育院党委副书记周莉出席会议。会议由王朝晖主持。

      王朝晖宣读合作协议,叶青、樊长春代表双方签约,并为“华东政法大学教学实践与法学研究基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理论培训基地”揭牌。

      樊长春介绍了黄浦区人民法院情况,指出当前司法改革对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合作协议的签署是院校双方双赢的选择,可以有效提升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提升学校教学、科研能力,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叶青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指出学校已经实现了从千人大学向万人大学、从单一法学学科向以法学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的转变,形成了完整的教育教学体系。他强调,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高校要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必须与实务部门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学校将在课题研究、专题讲座、疑难案件处理、人才培养、实习实践、挂职交流等方面做好与法院的对接,希望双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建设好教学实践与法学研究基地和审判理论培训基地,推动双方的合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