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全市域限行 违规者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15.10.2015  17:08


根据市政府规定,本市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限行黄标车。为加强执法力度, 10月15日上午,市交通委联合公安交警总队、环保局、交通执法总队在全市各集中整治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早上九点,记者在G15沈海高速公路朱桥收费口看到,进沪主干道附近已经树立起了醒目的黄标车禁行标志。


交警、环保、交通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拦截车辆并检查车辆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于未张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环保执法人员通过数据库系统输入车牌号码进行现场比对。对于认定为黄标车的车辆,交警支队执法人员对每辆车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看到,虽然有关部门已经通过多种手段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但仍有部分外省市黄标车驾驶员心存侥幸,往进沪方向行驶。在G15沈海高速公路朱桥收费口整治点,执法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就当场查获两辆违规驶入的黄标车,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据了解,为加强现场宣传引导和执法力度,市交通委和交警总队在全市高速路段各出入口和沿线附近路口增设了相关禁令标志,本市相关部门还专门加强了执法力量。同时,本市将在今年四季度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市公安、环保、交通部门每天都将组织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52个进沪道口和市内禁行区域,禁止受限车辆违规行驶。除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为提高执法效率,还将利用电子警察抓拍违规车辆,通过车架识别系统和环保数据库进行比对,一旦发现违反禁令的黄标车将依法予以处罚。据悉,为方便部分在沪使用的外牌车无法在注册地领取环保标志,本市环保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外省市环保部门委托,对外牌车发放环保标志。


市交通委表示,为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治理,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本市还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减本市中环以内国III柴油货车的通行时间,从现在的11小时调减为5小时,即:每天凌晨1:00——6:00之间允许通行(含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6时至次日凌晨1时禁止国III柴油货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从2016年1月1日起,在本市外环内限行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1月1日前的国二标准汽油车。同时,市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执法检查,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实施新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标准,比原标准平均提高30-40%。增强环保检查频次,加快建设常驻本市行驶的外省市机动车环保数据库,杜绝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违规上路行驶。呼吁广大市民和驾驶员予以积极支持配合,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尽一份力量。


(看看新闻网记者 谢丹青报道)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