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公园内开“养生会所”园方:合同终止后收回

18.01.2016  11:10

  按照国家住建部规定,公园内的非原有配套设施建筑,属于公园用地不得出租。但是,最近有市民反映,在鲁迅公园内,有一幢几年前造起的小灰楼,现在被一家养生会所所占用,它究竟合法吗?

  鲁迅公园内这座灰色的小楼就是市民反映的养生会所。它背靠公园内的人工景观湖,紧邻着儿童乐园。黑色围栏将其一道划进了公园范围之内。从公园导览图上也可以看出,养生会所所在的区域属于公园内。如果上网查询,地址却回避了鲁迅公园,只是称之为虹口店。门店经理也坚持说,店面并不在院内。

  养生会所虹口店徐经理:“没有占用了公园呀,那个时候,当初我们来租赁的时候,这里就是有一个房子。

  记者找到了鲁迅公园的管理方,管理方坦言,养生会所所在地确实属于公园用地。小楼起初是作为2007年女足世界杯的配套设施,建成后交由虹口足球场管理。比赛结束后,虹口足球场将其出租。2013年,住建部发文,明确不得出租公园用地。由于小灰楼并非公园原有的配套建筑,属于禁止出租之列。于是,园方向主管部门上报,并于足球场商定,承诺不再与会所续约。

  上海鲁迅公园园长助理蒋福利:“因为这个是08年签订了一定年限,到现在,规定到合同签订终止以后,园方会收回,作为公园的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