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新政:部分加分项目取消或分值降低

10.04.2015  11:43

  荆楚网消息(记者安立 通讯员梁炜)4月9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从2015年起,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有所调整,其中农村独女加分分值降低,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部分地市县报考当地省属院校考生加投档政策被取消。

   农村独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5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全国共9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鼓励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湖北省招办主任左飞介绍,农村独女加分政策为我省唯一地方性加分项目,已申请继续保留,按照教育部批复要求,农村独女报考省属院校加分分值,将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去年,湖北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过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而圆了大学梦。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今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被缩小,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湖北此次被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共10个县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左飞介绍,享受该加分政策的湖北少数民族考生,每年不足2万,其中超过70%来自于少数民族聚居地。他表示,虽然加分范围从今年开始缩小了,但对我省整体少数民族考生而言,影响不大。

   体育特长生、部分市县当地考生加分投档政策被取消

  从2015年起,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被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也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