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确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和支付对象 不少单位不发放

22.06.2016  09:15

  据《劳动报》报道,昨天是夏至,本周,上海就可能迎来今夏首个高温日。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到位了没有?本市出台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相关规定至今已有9年,本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再次发布通知,明确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和支付对象。但对于不少劳动者而言,高温津贴依然只是“纸上清凉”。

  本报连续多年对于高温津贴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不容乐观,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非公企业尤为严重。不少用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开支,钻政策空子,不按时发放、少发放,有的甚至干脆不发放。另外,用毛巾、牙刷、矿泉水等代替高温津贴,变相克扣劳动者应得的补偿性工资待遇的现象也不少见。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关于高温津贴的劳动争议案件却少之又少。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劳动者害怕为了高温津贴反而丢了工作,只好选择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高温津贴制度推行多年,相关部门也多次发文,要求加强监管、落实政策,但这一规定依然在一些行业、企业沦为“纸上清凉”。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对法律法规的视而不见。职工的忍让,助长了他们的气焰,违法成本过低,壮了他们的胆。在发放高温津贴这件事上,我们缺的不是通知规定,而是相关部门的执行力。要让劳动者切切实实地拿到高温费,相关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高温待遇,实行“高压”政策,依法严惩违反规定的企业;同时加强对高温立法的重视,弥补这方面的法律缺陷,尽快出台相关正式的法律。工会组织应联合有关方面和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做好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诚信监督等工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喊话千遍,不如落实一遍。高温津贴的雷声打得再响,也不如雨点来得喜人,只有高温津贴不再是“纸上清凉”了,劳动者才能真正感受到“清凉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