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应自觉践行“四个统一”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讲话

22.02.2017  23:38

立德树人,教师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教育者先受教育。要坚持“四个统一”,即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四个统一”的提出,不仅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指明了方向,而且为高校教师为人、为师、为学提供了重要遵循。高校教师应自觉践行“四个统一”,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从而提升师德境界。

第一,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这是对高校教师神圣职责的根本要求。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这个职责之所以神圣就在于,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育学生如何做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能够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是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行,自觉当好正确方向的引导者和高尚心灵的塑造者,真正让学生明白做人的道理。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其《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十分诚恳的要求教师“在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课的讲堂上讲授教材时,不要只是毫无感情的说明真理,而是要使青少年沿着科学艰险道路做一次富有探索精神的、充满为真理而斗争的崇高动机的旅行。”其目的显然是强调教书与育人要统一起来。

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育人。教书育人是教育规律的客观反映。教师不是为了教书而教书,其主要目的是引导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开启明智,培养良好的品德,从而达到全面发展。教书是育人的手段,育人是教书的目的。教书和育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教书重在育人,教书必须育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始终是教育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教师对于教育的贡献不仅表现在教多少学生,传授多少知识,更在于如何以一种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去影响学生的思想与灵魂。广大教师唯有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充分发掘学科中的真善美因素,将科学性与思想性紧密统一,对学生进行德育、美育等方面教育;同时,真诚的热爱学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引导和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将教书育人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使教书与育人达到有机的统一,才能切实承担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第二,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这是对高校教师教育方式的根本要求。教育的方式很多,“言传身教”就是古今所推崇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言传身教,就是既用言语来教导,又用行动来示范。它要求教师不但要在言语表达上被学生接受或消化,而且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面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就当前高校教师的言传而言,其主阵地仍然是课堂教学(包括实验教学)。教师的教学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语言表达能力,这就给教师的言传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师要有扎实的知识功底和过硬的教学本领,讲课不照本宣科,不拘泥于经传,亦发表自己独特的看法,用准确、形象、风趣、富有感情色彩、节奏鲜明、逻辑清晰的教学语言(包括肢体语言),为学生获取知识做好言传。此外,教师还应和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心灵沟通,这也是言传的一个重要方面。言传和身教是不可分割的统一,言传中融入了身教,身教时常伴随着语言。无论在课堂还是课外,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深刻的意象,有的甚至影响学生的一辈子。从某种意义上说,身教比言传更为重要,正所谓“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言传身教出自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孔子也曾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教师不但要言传,更要注重身教,要求学生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身体力行,言行一致,用自己良好的言行去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做学生的表率。

第三,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这是对高校教师为学路径的根本要求。这里的“为学”就是治学,即做学问,它是高校教师教好书、育好人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其学科专业水平的重要环节。无论是搞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必须要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就是要坚持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治学首先要有潜心问道精神。“潜心”就是专一、执著。做学问是一个“板凳要坐十年冷”的长期独立、艰苦的研究过程,要专心致志,要不忘初心,要持之以恒,而不能朝秦暮楚,更不能半途而废。史上优秀学者,莫不持定一颗潜心。“问道”就是探求事物内在的规律,即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高校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以及深厚的学术素养,把科研与教学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求真,求实,求学理的缜密严谨,这是治学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

潜心问道切忌坐而论道,真正的问道应该具有实干精神,闭门造车的科学研究对于一个有志于推动中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学人来说实在无甚意义,科学研究应起而行之,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面向现实,走进社会,这样方可提出有实用价值的自主创新思想和观点。高校教师肩负社会服务的功能,就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关注社会,体恤苍生,并用这些来引导学生、影响学生。同时,高校也需要社会这片广阔天地进行实践,社会服务有利于教师自身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诚如爱因斯坦所说:“学者必须了解人类地渴望、理想,以及痛苦,这样才能在群体与社会当中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因此,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在从科学研究和教学过程中,必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通过现场考察、专题报告、小组研讨,加深对党情、社情、国情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高校教师在实践中研究,在实践中服务,在服务中提高。

第四,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这是对高校教师学术活动的根本要求。高校教师从事学术活动,应建立在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两大基础之上,二者缺一不可。一方面,追求真理的学术活动必须要有自由的宽松的学术环境。作为权利形态存在的学术自由,是高校教师学术存在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术自由是从事学术活动的最高境界。只有让教师在一种真正自由的学术环境中进行研究,才会不断产生创新成果。另一方面,学术自由是在一定的规约和限制条件下的学术探究自由,其相对性呼唤学术规范。作为伦理形态存在的学术规范,是高校教师学术繁荣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学术规范是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规范,能够保障高校教师学术活动的有序、有效的进行。

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互相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对立统一,二者的矛盾运动推动高校教师学术活动的进步与发展。首先,学术自由是学术规范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康德指出:“自由为道德法则的条件”。同理,学术自由是学术规范产生的前提条件。学术自由的条件在其内部表现为自由的内在规定性,即学术主体为自身设置合理规范和准则。学术自由的探索和创新精神有助于学术规范的不断完善。其次,学术规范是学术自由实现的保障条件。学术自由绝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学术规范内化于学术自由之中,为自由设置了合理限度,保障了高校教师学术研究的顺利进行,从而使其获得真正的学术自由。高校教师如果不恪守学术规范,急功近利,甚至剽窃学术成果,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也就无从谈学术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