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顺利通过“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项目评审

28.07.2015  17:08

7月24日上午,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项目评审工作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受财政部科教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委托,北京国嘉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员组成的专家组来校对我校申报的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项目进行评审。会议由副校长方华主持,发展规划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实验中心、档案馆、保卫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申报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方华副校长代表学校对评审组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对教育部、财政部长期以来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向专家组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情况,以及近年来的校园建设成果,同时也希望专家们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发展。随后,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陈国新向专家组作了“上海财经大学修购专项2012-2014年执行情况检查及2016-2018年申报情况”专题汇报。

专家组组长李海静对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项目评审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同时传达了两部委对“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专项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变化。

会后,专家组分为检查组、购置组、修缮与基础设施组三个小组分别开展对我校2016年度申报材料及2012-2014年度检查材料进行评审与检查,并实地考察了部分项目现场情况。

经过一整天的紧张工作,专家组于当日晚8时向学校反馈了此次申报评审意见。专家组认为:学校申报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项目申报文本质量较好,项目现状描述清晰,与现场调研情况基本相符;项目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项目立项依据较充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在人员、技术和基础设施方面有充足的准备,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项目支出预算构成较合理,测算依据较充分;绩效目标的设定基本能够做到完整、相关、适当、可行。最终,专家组同意对申报的28个项目予以立项。

据悉,“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是国家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项,是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和“中央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合并而来的,主要用于教育部部属高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改造。近几年,在专项资金的持续大力支持下,学校的教学条件、办公条件、校园环境、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实验室水平等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与提升。

(供稿:廖启安 供图:洪梅 编审:王雅静 收稿日期: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