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聂远等酒后伤人被批捕 邱启明依法取保候审

26.11.2015  12:14

上海网3月31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昨天,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今年3月9日在本市黄浦区新锦江大酒店酒后伤人的犯罪嫌疑人高峰、聂远和何睦三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3月9日凌晨,从《与星共舞》总决赛庆功宴上回到酒店的前央视主持人邱启明,因打车与出租车司机赵某等发生口角,继而叫来高峰、聂远等人,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破坏了酒店大堂的玻璃、盆景以及椅子等物品。随后,司机和有关人员报案,黄浦区瑞金二路派出所出警,将高峰、聂远等相关人员带到派出所。3月10日,警方通报,这一打人事件造成司机赵某左眼眶两处骨折以及鼻部、肩胛处不同程度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黄浦公安分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高峰、聂远等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邱启明依法取保候审。

除了涉嫌故意伤害罪以外,高峰涉毒也是令人关注的一个焦点。警方在此前的调查过程中,发现高峰脸色神情等与常人不一样,随即安排尿检,尿检结果显示呈阳性。随后警方通报,高峰有吸毒嫌疑并供认不讳,吸毒行为将依法另行处理。对此,有律师表示:“关于高峰的吸毒行为,吸毒本身不构成刑法上的罪名,不构成刑事犯罪,而是根据《治安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除非是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时将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非法持有毒品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据悉,在高峰被警方刑事拘留后,随后即被押至上海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