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高中学业考办法出台 三年内随教随考随清[附考试时间表]

25.04.20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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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4月24日消息:上海市教委今天正式公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语文、数学、外语、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和艺术7门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教随考随清。

图片说明: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

图片说明:2014学年的高一年级学生相关科目考试时间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明确自2014学年的高一年级起试行,2014学年的高一年级学生相关科目考试时间略有不同。

  根据《办法》,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考报名与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应届高三学生通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信息科技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才能按要求报名参加春季高考;考生通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6门科目中至少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才能按要求报名参加秋季高考。等级性考试成绩折算成相应分数计入秋季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也于同日公布,市教委将建立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