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过期出三车碰擦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败诉

15.12.2015  01:21

  获取驾驶证的司机都知道,驾驶证具有一定年限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再次办理审照验证手续。否则逾期车辆一旦出险,将给保险理赔增添不必要的麻烦。车主张某将自己名下的车辆交朋友马某驾驶,岂料马某却驾照逾期未办理审照验证手续,行驶途中酿成三车碰擦事故,张某在与保险公司交涉理赔维修费2.5万余元时遭拒。该起案件近日经上海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理赔支付张某保险金2.29万余元。

  2014年4月中旬、5月中旬,车主张某两次为名下的沪牌机动车,向某保险公司分别投保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均自2014年5月31日至2015年5月30日止。两份保单均提示要求投保人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双方还约定指定驾驶人即车主张某,若发生非指定驾驶人驾车情况下,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增加免赔率10%。

  2015年4月2日,马某驾驶该车辆在本市郊外道路,与另外两车车辆发生多车事故,三车维修费为2.53万元。马某被交警部门查获持有驾驶证已超出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且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马某补审了驾照,现持有的驾驶证有效期限从201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

  因遭到保险公司拒赔,车主张某请求法院判理赔。但保险公司称,出险时司机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不同意赔付,认为即使赔付,张某投保时确认指定驾驶员,非指定驾驶员出险需扣除10%免赔率。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时,不得驾驶机动车,该条款是强化对驾驶人社会义务的规范,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被保险车辆驾驶人马某在驾驶证逾期后,仍驾驶车辆行驶的行为,是对社会义务的违背更是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漠视,应受到严厉谴责。驾驶人马某现持有的驾驶证仍在有效期限内,已涵盖了事故发生时间,驾驶证被交警部门追认属有效,故保险公司应承担理赔责任。鉴于车主张某与保险公司签署保单,若非指定驾驶员驾驶该车辆出险,保险公司有10%的免赔率,因此,法院作出由保险公司理赔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