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醉酒后驾车撞死骑车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13.04.2016  11:39

  驾校教练李某在醉酒后驾车发生车祸致人死亡。近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据检察官介绍,去年11月10日晚,驾校教练李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普通客车在海淀区一处交叉路,与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刘某(化名)相撞,致其因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李某负全部责任。

  在检察官对李某讯问过程中,李某称因家人身患重病等琐事心情郁闷,在事发当晚就餐时借酒消愁。饭后,她准备坐公交车前去医院看望家人,但因就餐地点与公交车站相隔甚远,于是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驾车前往车站。因当时已是晚上,又下着小雨,道路能见度较低,加之是醉酒后驾车,未能及时发现并避开同方向在前行驶的刘某,造成与刘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并致刘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李某表示非常后悔。

  据悉,刘某系来京务工人员,年仅30岁,刚刚找到一份工作,家中留有妻子及两个不满5岁的女儿。事发后,李某给予刘某家属近百万元的赔偿。

  近日,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一名驾校工作人员介绍,驾校教练需要持有《教练员资格从业证书》才能具有从业资格,而取得该从业证书首先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一旦驾校教练因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李某不仅终身禁驾,更将终身无法从事驾校教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