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悍马”遛马车主被处200元罚款,记2分

30.03.2018  21:33

  东方网记者李欢3月30日报道:东方网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小客车驾驶员邢某驾车牵引马匹上道路行驶被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3月18日,网友发布一段视频,举报一牌号为沪DEH***的白色小客车牵系两匹马在上海市青浦区一道路上行驶。上海警方获悉后迅速开展核查,并根据相关信息调取监控,确认事发时间确是3月18日,但事发地不在青浦区,而是在闵行区金都路的莲花南路至虹梅南路段。经联系车主邢某,其系当日驾驶该车的驾驶人。

  3月26日上午,涉嫌违法当事人邢某至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配合警方调查。据邢某供述:两匹马系从山东购买,平时饲养在其位于松江区叶榭镇的一处园林内。3月18日下午13时许,其用专用挂车将马匹运到金都路一封闭场地内供他人骑行,并让人将专用挂车开回其在闵行的住处。至17时许,由于室外下雨,他为贪图方便,就用机动车牵系马匹,由封闭场地内以每小时约10公里的速度开回1公里远的住处,并于当天用专用挂车送回饲养地。

  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针对邢某驾驶车辆时发生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邢某坦言:因为自己贪图方便,想想只有一公里路,就驾车拿绳子牵着马上路了,当时确实没有意识到万一马匹受惊,可能会对周边车辆以及整体交通安全产生影响,马确实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走,下次不管多近,一定用专用的挂车运送马匹。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运载动物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机动车道就是机动车行驶的道路。马儿等牲畜驯化得再好,也会因外界因素受到影响,一旦出现受惊,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希望市民还是不要用车辆牵引或骑乘牲畜进入机动车道,以免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