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老鼠仓"马乐案生变 最高检向最高法提抗诉

10.12.2014  11:14

  12月10日消息:我国最大“老鼠仓”案、原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再生变数。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判三缓五”起波澜

  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期间,操控三个账户,或先于、或同期、或稍晚于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因其首次突破了“老鼠仓”交易额10亿元的涉案金额,被称为国内最大“老鼠仓”案。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一审“判三缓五”的结果引发了量刑过低的质疑。随后,深圳市检察院公开表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于4月4日提出抗诉。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10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

  马乐是从农村考入清华大学的寒门精英,2006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博时基金历任研究部研究员、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担任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掌握了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交易数量等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

  2011年3月9日起,马乐在任职26个月内,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操作自己控制的“金晶”、“严维进”、“严晓雯”3个股票账户,先于(1至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至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3374.74元。

  据博时精选基金的2013年中报,马乐依次重仓持有贵州茅台、五粮液、广汇能源、平安银行、大商股份、金地集团、中国太保、洽洽食品、华发股份、美盈森等股票。

  两年多中,马乐所掌控的3个证券账户,都是他通过几十张不记名的神州行卡进行电话下单的。

   3个账户均由马乐操作

  关于涉事的3个证券账户,金晶为马乐妻子的好友,严维进为马乐妻子的舅舅,严晓雯为严维进的女儿,3人均是因马乐为方便操作才开的账户,但3人并未操作也未曾获利。

  马乐称自己投入约300万本金,严维进则分两次投入本金25万,自己曾分给严维进10万元分红,其他的一直在3个账户里没有动过。

  2013年5月马乐在美国的酒店接到公司监察部电话,称深圳证监局要对其进行调查。马乐随即购买机票回国,后赴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