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强烈谴责“港独” 侮辱国旗:可入刑三年

24.12.2019  10:40
2019 12/23 09:34 分享 返回

特区政府发公报强烈谴责“港独” 侮辱国旗,称可入刑三年。

    22日晚间,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公报,强烈谴责有暴徒挥动“港独”旗帜,发表“港独”言论,并把国旗拆下丢在地上的行为,并指出违法人士须负刑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提倡香港独立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不符合香港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发言人强调,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以下为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全文:

  就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有集会人士挥动港独旗帜,发表港独言论,并把国旗拆下丢在地上,特区政府发言人强烈谴责有关行为,并指违法人士须负上刑责。

  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基本法》第一条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既定基本方针政策。

  他说:“提倡香港独立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不符合香港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发言人强调,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1时39分

  香港特区政府公告截图

  此前报道:三毒”辱国旗,现场抓!

  今天(22日)下午,一批暴徒在香港中环聚集,期间再次作出从旗杆上拆下五星红旗丢在地上的恶行。防暴警员随后到场将国旗收起,并当场拘捕两名男子。

  现场图 (图源:港媒)

  综合香港《头条日报》“东网”等媒体22日报道,今天下午约15时30分,一批暴徒在香港中环爱丁堡广场举行集会。参与集会的人包括“港独”组织成员陈浩天,以及乱港分子李卓人等。现场还有人举着“港独”“藏独”“疆独”等旗帜以及英、美等国国旗。

  据报道,今天下午17时30分,有暴徒将附近香港大会堂外的五星红旗拆下丢在地上,大批防暴警员随即到场。据现场视频显示,警员到场先将五星红旗收起,随即将一名黑衣男子制服。报道称,警员当时共拘捕2名男子。

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