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崇明县法院揭牌成立

08.06.2016  17:30

  6月7日消息:昨天下午,上海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崇明县法院揭牌成立,将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集中审理、集中执行,有力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

  一直以来,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分布于各审判执行部门,案件办理的专门化程度不高,裁判理念、审判方法、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存在较大差异,制约了审判执行的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对社会应有的指引、规范、教育等司法功能的发挥。崇明县法院院长米振荣表示,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可以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进行专门化、专业化的归口办理,优化办案力量,统一裁判尺度,辐射审判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保护生态的功能。

  记者从法院获悉,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将于6月13号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