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总工会: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5.07.2016  22:04

  原标题: 上海市总工会: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东方网7月25日消息:自7月20日出梅以来,上海持续出现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预报,未来一周上海的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极端气温可达39-40℃。

  为此,上海市总工会于7月25日发出紧急通知,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按时发放防暑降温劳防用品和足额发放高温津贴。通知强调,各企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上海市总工会告诉记者,上海气温持续走高,各级工会应组织行动起来,积极采取措施,完善以下四个方面,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一,督促和协助企业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高温岗位和每位职工,防止高温中暑和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协调和组织企业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深入职工群众中,主动关心和慰问高温作业、高温岗位、高温场地的职工,广泛开展送清凉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第二,督促和协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要加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督促企业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和避免超时劳动,严防职工中暑事故发生。要组织加强对职工食堂的检查和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控,防止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等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按时发放防暑降温劳防用品和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要督促企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配置通风、隔热和降温等设备。生产作业场所如有条件的要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作业现场必须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药品。

  第四,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职工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