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阎祖强局长向市人代会食品安全条例专项工作组作《条例(草案)》说明解读 同步部署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广泛宣传动员

23.12.2016  01:10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本市制定形成《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将提交明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为做好市人代会期间的相关准备工作,12月21日上午,市人大召开食品安全条例专项工作组培训会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阎祖强受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就《条例(草案)》修订背景、起草过程、起草特点和创制性条款,向市人代会食品安全条例专项工作组作了说明解读。

  当天下午,阎祖强局长又召开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会议,传达当天上午市人大食品安全条例专项工作组培训会议精神,并对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条例(草案)》说明解读进行工作部署。他指出,食品安全地方立法过程,既是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解决本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过程,也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统一各方对食品安全工作认识的过程,需要落实社会各方食品安全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和支持。为此,各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协助各区市场局主要领导,加强与本区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做好《条例(草案)》的解读和宣传,为即将召开的市人代会审议《条例(草案)》营造良好的氛围。

  阎祖强局长强调,2017年是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落实《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的重要一年,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围绕上述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责任、严守底线,防范风险、增强合力,认真配合人大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法规,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舌尖上的安全”体系,进一步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水平,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