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条例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探索网络订餐平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08.02.2017  21:37

  为保障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网络订餐平台监管,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鼓励网络订餐平台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数据对接共享,探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一是出台网络订餐平台采集应用政府食品安全数据指导意见。 2015年12月,市食药监局出台《关于鼓励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采集和应用政府食品安全数据的指导意见》,鼓励网络订餐平台从采集和应用政府许可和监管数据、政府监管信息纳入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向政府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得的入网单位违法线索等方面,与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二是与网络订餐平台对接餐饮单位许可与监管数据。 根据指导意见,市食药监局开发了全市持证餐饮单位许可和监管数据接口供网络订餐平台对接,目前主要网络订餐平台均已实现与市食药监局数据库餐饮单位许可和监管(脸谱)信息的对接,3万余户次入网餐饮单位的许可和监督信息已经在各网络订餐平台上线。通过信息对接,既使网络订餐平台提高了对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审查的精确性和有效性,又使消费者能够选择有资质和信用等级良好的餐饮单位,订餐时更多了一份放心。

   三是建立与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机制。 2016年,市食药监局与“美团点评”、“饿了么”两家网络订餐平台建立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机制,平台根据食品安全负面评论关键词(包括非食用物质、违禁食品、环境卫生、食物中毒等4大类30余项)主动搜索消费者网上评论数据,并将涉嫌违法线索报告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入网餐饮单位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反馈网络订餐平台,平台对违法餐饮单位采取调整搜索排名、停止提供服务等措施。

   四是指导网络订餐平台开发市民食品安全评价大数据分析APP。 为提高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透明度和广大群众的感受度,在共享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大数据的基础上,市食药监局还指导两家平台分别开发专门的手机应用(APP)“餐厅市民评价大数据平台”和“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实时分析和公示上述消费者评价大数据以及网络订餐平台采取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017年1月,市人大出台《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新增了与监管部门信息进行比对、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并公布结果、公示入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等网络订餐平台的管理责任;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要求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和大数据管控平台,加强监管信息与平台食品安全信息衔接,建立共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监管的机制。市食药监局将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为契机,在强化网络订餐监管的同时,引导网络订餐平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社会监督,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