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领导干部书画收入须向组织汇报 离婚也需汇报

05.02.2015  09:54

  本报讯(李泽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按照规定需要向组织进行汇报,组织部门也会进行核实检查。领导干部需要向组织汇报哪些事项?北京青年报梳理发现,按照最新规定,除了工资、房产等,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状态,领导干部的书画、写作收入,家人炒股、开办公司情况,都需要向组织汇报。如果领导干部隐瞒不报,将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中共中央组织部上月刚印制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北京青年报注意到,这份报告表包含事项相当丰富。除了个人的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外,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领导干部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出国等方面情况,另一部分主要是财产方面的情况,比如房产、工资、收入等。

  上月底,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时提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居住但不是正式定居,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婚、结婚许多年,也不向组织报告,这些都是不讲规矩的表现。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制的报告表,领导干部的这些情况都需要汇报。

  北京青年报注意到,这份表格中,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情况包含两次填报,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这四种情况,第二次填报主要反映上一年婚姻状况有无变化,有变化的要填写变化时间,变化原因也得填。

  出国情况也是填报重点,领导干部个人因私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的证件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保管机构都得填。此外,领导本人何时因私出国,去了哪儿,探亲访友还是旅游,审批机构和委托代办机构是什么,这也都需要填。

  领导的配偶、子女也是组织关注的重点,配偶、子女在哪儿工作,任什么职务,都得填。随便编一个?恐怕不行,因为还得填身份证号。领导干部有没有和子女共同生活,这也得填。

  全国各地都在排查“裸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就是排查“裸官”的第一步,报告表专门有一栏,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配偶、子女中只要有一人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就得填报其现移居国家、城市、移居证件号码和移居类别、移居时间等项。

  光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还不够,子女有没有和外国人结婚也要查,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与港澳台居民通婚的,都需要填报子女配偶的基本情况。

  另外,配偶、子女如果有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被追究刑责的时间、原因,处理阶段,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依法判处刑罚或其他,以及处理结果,都需要填报。这意味着有些“犯事儿”的二代有可能真的“坑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