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遗保护协会成立 业务包括认证非遗作品[图]

23.09.2015  06:18

协会筹备工作的报告及协会《章程》(草案)的说明

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协会组成部分

现场会员参与协会领导人选举投票

  东方网记者展翔报道:9月22日,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新舞台召开,近500名会员参加。大会听取了协会筹备小组负责人高春明同志关于协会筹备工作的报告及协会《章程》(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章程》,选举和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上海市社团局副局长贾勇、市文广局副局长王小明及市文广局非遗处、市群众艺术馆(市非遗保护中心)等领导出席了协会成立大会,并代表协会主管单位在会上提出了工作指示和要求。

  2013年11月,国家文化部牵头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由文化部主管,业务范围包括:调查研究、信息收集、举办展览、专业培训、咨询服务和国际合作,文化部同时要求各省市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成立省级非遗保护协会,促进非遗保护工作。

  按照文化部和市文广局的工作部署,上海市非遗保护协会从2014年开始筹备,由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了近百家保护工作专职机构、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基层社区和承担保护工作职责的相关单位,发起成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协会筹备组于2014年9月2日正式向市文广局提交了成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保护协会的申请,11月11日通过市委宣传部和文广局的审核。9月6日,为推进协会成立大会的顺利召开,筹备组召开了由协会拟任负责人参加的预备会议,对协会各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推进方案。

  协会的发起,得到了很大的社会反响,纷纷共襄盛举,目前首批单位和个人会员共有600余人。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章程》,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行业状况,出版研究成果;组织国内外展览、展演、培训、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生产性保护,并认证相关非遗产品、作品等。

  上海市非遗保护协会的成立,既是上海非遗保护事业发展的自身需求,又是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随着上海非遗保护事业快速、有序发展,迫切需要借助社会组织作为联系政府与传承人、保护单位、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之间的桥梁,配合政府推进非遗保护事业。因此成立协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已然成为非遗保护事业发展的急切需求,更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随着协会的成立,与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工作专职机构将共同形成三位一体的非遗保护工作局面,分别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实现上海非遗保护事业的跨越性发展,为上海非遗保护事业掀开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