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妈妈”的生育金之“争”

12.04.2021  06:40
2021 04/12 05:21 分享 返回

  时隔四年,张(化名)终于等来了那笔生育金。对于“非婚妈妈”张萌来说,这不仅仅是一笔经济收入,更是身份平等的证明。

  没有婚姻 也要生下孩子

  在幼儿园门口,记者见到了正在人群中等待孩子放学的张萌。看到是妈妈来接,儿子一路小跑扑到张萌怀里,“我得了贴纸的奖励!

  “你又得了贴纸啦!好棒!”张萌一把搂住儿子。

  从2017年孩子出生开始,张萌一直在为生育金奔波。直到今年3月这笔钱到账,张萌的孩子已经从襁褓中的婴儿成长为幼儿园里的小朋友。

  张萌今年四十五岁,儿子今年四岁。张萌告诉记者,儿子也知道自己是没有爸爸的。

  如果有朋友主动问起孩子的爸爸,张萌并不会刻意回避。2016年,张萌与当时的男友分手,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事情来得突然,但是对于是否要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张萌似乎并没有太多的犹豫。

  “就是做母亲的这种感觉突然之间就被唤醒了一样,我就觉得好像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已经是他的妈妈,他就已经是我最重要的人,我不可能选择伤害他。当时我已经四十一岁了,从客观的原因来看,如果我那个时候不要这个孩子,将来可能就不会再有孩子了。”从主观意愿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来考虑,张萌都觉得自己应该留下这个孩子。这个时候,她思量了自己能否独立养育孩子的几个关键因素:自己有没有足够收入?孩子能不能落户?父母是否支持?最终,她做出决定:即便没有婚姻,也要生下这个孩子。

  “五险一金”交了17年,为何生育后不能领生育金?

  2017年,张萌的孩子出生了。她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孩子能否随她落户。

  张萌仔细研究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后发现,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也可以依法落户。早在2001年,张萌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上海户口,但对于非婚生的孩子能否随母亲落户,起初她心里并没有底。

  “所以我拿了这份文件跟他们(工作人员)沟通了,我说你帮我看一看,我理解就是说办这个事情的人可能不多,但是你还是要跟你的上级部门沟通一下,我觉得我有权利去办户口。后来在电话里沟通之后,他们就让我去拿材料清单,就同意给办了。”采访过程中,张萌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为孩子落户的那段经历,这是她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权利迈出的第一步。

  到这一步为止,一切进行得还算顺利。然而,当张萌准备申领生育保险金时,难题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按照当时《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女职工要想申领生育金,必须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尽管张萌在上海工作了17年,也交了17年的“五险一金”,但由于张萌没有结婚证,街道办拒绝为她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她的申请因为材料不全而被拒绝受理。

  张萌无法理解街道拒绝受理她申领生育金的理由。“他们说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我觉得我只是生了我第一个孩子,另外就是结婚不结婚也是我的自由。我工作这么多年,公司一直帮我交‘五险一金’,这个‘五险一金’里面也就包括了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里面都有提到,当你交了生育险之后,你就有权利得到生育金。

本文来源:看看新闻Knews 作者:周智敏 徐玮 张凯 刘宽漾 责任编辑:姚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