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易使女方脆弱 上半年相关纠纷明显增加

07.08.2014  10:08

  “非婚同居族”,正在成为妇联和部分法官忙碌的重点对象。年轻人向往的自由婚姻生活,已经越来越束缚他们的人生选择。

  昨天举行的市妇联上半年维权情况通报会述说着这样的故事:因为没结婚,妈妈抱着襁褓中的“黑户”娃娃跑到妇联“讨说法”;因为没有那张“红皮书”,热恋时互赠的信物,转眼成了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记者从多家区县法院了解的情况也与妇联通报的信息类似,“非婚同居族”引发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

  哪些是“非婚同居族”?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陆荣根这样总结:他们以“80后”居多,向往自由,对家庭模式的认知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婚恋观渐渐淡化。老一辈眼中神圣的结婚证,似乎被他们看成了“定时炸弹”。其中有不少人认为,结婚领证就是捆住了自己的自由和选择,束缚了人生的精彩,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散,不领证也就没什么成本,“就像电脑一样,可以重启再来”。

  昨天,市妇联公布上半年信访、法律援助情况,结果发现,非婚同居纠纷较以往有明显增长。今年上半年各级妇联共受理此类纠纷求助112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问题的3.50%。

  没有了法律约束,当激情退去,当初你侬我侬的双方往往因为现实问题而变成冤家――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以及女方在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赔偿等成了难解的问题。为此,市妇联权益部专家呼吁:选择非婚同居,双方都要做好思想、经济等方面的准备,特别是女性更要理性规划好自己的婚恋生活,懂得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成为非婚同居的牺牲品。

  又讯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信访和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等11193件次,妇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次为婚姻家庭权益类3192件次,占28.51%;财产权益类1621件次,占14.48%;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类743件次,占6.64%;人身权益类552件次,占4.93%;文化教育权益类59件次,占0.53%;民主政治权益类29件次,占0.26%;涉及邻里纠纷、户籍、计划生育等其他综合权益类4997件次,占4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