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探索建立新登记社会组织法人集体约谈制度

22.11.2016  19:36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静安区大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探索建立了新登记社会组织法人集体约谈机制,取得良好成效。这也是静安在建立针对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有较大问题的社会组织的法人或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基础上的又一新举措。

  建立新登记社会组织法人集体约谈制度,旨在从社会组织启动运作的一开始,由登记管理机关召集新登记社会组织法人,并请区社建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单位参加,以集中面谈形式,重点围绕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党组织建设、内部治理、年度检查、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扶持措施、创新创优等方面逐项进行告知和宣传,促使新登记社会组织遵纪守法、规范运作、健康前行。“撤二建一”以来,静安区共举行集体约谈3次,有23家新登记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参加。

  通过建立新登记社会组织法人集体约谈制度,有利于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