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委员会第4次会议

31.08.2018  01:01

8月21日,静安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委员会第4次会议,部署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明确职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李震副区长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环境生态建设和治污攻坚。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李强书记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对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近期中央、上海市提出的有关新要求,从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制度保障等各方面全面对标,对与中央和上海市要求还有差距的要抓紧研究制定提升方案,并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是认清形势,找准短板,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当前我们处在“十三五”关键期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节点,处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必须充分认清严峻形势,进一步摸清静安主要污染源底数和生态环境短板,深入对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近期中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有关新要求,群策群力、同心协力,全面提升静安区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深化环保工作常态长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系统性很强的攻坚战,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层层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实现生态环保工作的常态长效管理;要完善工作机制,压实环保责任,明确各自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加强协调推进,加强督查督办,区环保协调推进委员会将继续代表区政府,切实履行好协调、督促等职能;要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全区各部门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静安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