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22.09.2015  14:43
  青浦区立足构筑“制度+科技”管理模式,强化监督执行、完善系统建设,逐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有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取得较好成效。今年1-8月,青浦区实施政府采购4396次(其中集市采购4065次),实现政府采购规模13.27亿元,较预算节减资金1.19亿元,节约率为8.27%。
   一是完善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了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建立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和监管规则。
  二是检查考核,强化过程管理。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通过代理机构自查、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执行2014年度采购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政策执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强化对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年度考核,不断提升采购能力;把政府采购列入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之一,从采购主体的角度出发,确保采购行为依法合规。
  三是电子监管,促进提质增效。年初起启用本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二期平台,部门预算集市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导入市政府采购平台;同步完善区级政府采购系统,包括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项目管理、财政支出管理、查询统计等功能,从流程和功能上,全面按照市级标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加强预算单位操作培训,通过培训确保新的采购操作平台顺利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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